培养工作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勘误流程
发布者:张煦琳    发布时间:2025-05-14    阅读人数:

【政策文件】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及成绩管理办法》(西交研〔2023〕34号

第三十九条 更改成绩应由任课教师申请,说明更改理由,经课程负责人同意、学院主管院长批准后更改,校管公共课成绩更改相关材料由研究生院存档,院管课由学院存档。


【办理说明】

1.校管课、跨院课成绩勘误由研究生院受理,院管课成绩勘误由学院受理。

2.录入虚假成绩或成绩录入后弄虚作假更改成绩,或在学位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按一级教学事故追责。

3.不按评分标准阅卷,出现漏判、错判,擅自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成绩或计分严重失误(5分以上),造成严重后果/不良后果,按二级/三级教学事故追责。


【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咨询:

联系电话:029-88960037;

电子邮箱:zhangxulin0226@xjtu.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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