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课程换修申请流程
发布者:张煦琳    发布时间:2025-05-14    阅读人数:

【政策文件】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及成绩管理办法》(西交研〔2023〕34号

第三十五条 不及格或得零分的课程须申请重修,研究生课程原则上不安排补考。学校不再开设该课程的,可由学生书面申请课程替代。经开课学院和学生所在学院共同认定,替代课程成绩录入原培养计划修读的课程中,并标注重修标记,显示在成绩单上。已有及格(60分)及以上成绩的课程不允许重修。

课程选定后,学生须按课程安排认真学习,所获的全部课程成绩记录(包括所有及格、不及格和空成绩)均记入成绩单,并不得删减。 

第三十六条 如因课程目录调整无法重修,需由学院论证后出具换修意见,提交《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课程换修申请表》 至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后修读替代课程完成重修。


【办理说明】

1.校管课、跨院课换修由研究生院受理,本学院院管课间换修由学生所在学院受理。

2.原课程不再开课时,方可申请换修。若仍在开课,须重修原课程。

3.替代课程与原课程性质须相同(如学位课不得用选修课替换),替代课程学分须≥原课程,课程内容上应具备相似性。

4.替代课程出成绩后,由学院/研究生院将成绩录入原培养计划修读的课程中,体现重修标记。


【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咨询:

联系电话:029-88960037;

电子邮箱:zhangxulin0226@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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