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工工作
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选聘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2-27    阅读人数:

各学院、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辅导员管理办法》(西交研〔2015〕77号)和《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西交研〔2015〕99号)精神及我校辅导员队伍配备和工作实际,现面向全校选聘2020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非2020届研究生毕业生;

2.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3.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身心健康,踏实认真,有责任感和进取心;

4.担任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不得同时受聘助教或助管岗位;

5.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二、聘用程序

1.发布拟聘岗位。各单位兼职辅导员负责人根据《2020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拟聘人数及岗位分配表》(附件1),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于3月3日前录入各兼职辅导员岗位职责发布选聘岗位(方法详见附件3)。

2.研究生申报。有意愿选聘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请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gmis.xjtu.edu.cn/),于3月8日前按各单位岗位职责申请岗位(方法详见附件3)。

3.审核面试。各用人单位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各选聘者的申报情况,并通知选聘者填写《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应聘申请表》(附件2),在尊重应聘者报名志愿的前提下,对应聘研究生组织集中线上面试,择优录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生返校后将兼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后统一交于研工部。

4.确认拟聘人员。各用人单位对选聘结果无异议后,于3月8日前,于系统中录用拟聘人员。

5.公示。拟聘人员将于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于正式开学返校后聘用上岗。

三、有关要求

1.应聘研究生必需经导师同意,并于拟录取后通报导师,未经导师同意不得从事兼职辅导员等工作。

2.应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能够合理调配学习、科研与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天工作至少2小时,每周累计工作至少18小时,本年度若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职。

3.拟聘研究生应聘上岗后,需按照研工部、学工部要求参加培训及考核等相关工作,敬业爱岗,接受锻炼、做出贡献。

4.各学院在创新港校区的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不少于本院应聘人数的三分之一,或聘用人员在创新港进行轮岗工作。



联系人:

高健雪  gaojianxue@mail.xjtu.edu.cn


附件1.2020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拟聘人数及岗位分配表

附件2.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应聘申请表

附件3.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4. 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研工部 学工部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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