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工作
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西交研〔2018〕70号)
发布者:罗婧    发布时间:2018-04-12    阅读人数: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培养和激励在学研究生的创新精神,鼓励研究生潜心科研,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与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西交研﹝2016﹞6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院负责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组织与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奖励工作;各学院(部、中心)负责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组织工作。

第三条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范围、评选工作时间参照当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该学年获学位的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时间为评选当年的五月至七月。具体要求、时间节点等以当年发布的评选通知为准。

第四条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遵循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名额控制在评选时间范围内授位数量的5%左右。

第五条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应依照以下标准:(一)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二)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三)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具体评选类型和标准以当年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要求为准。

第六条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类进行。

(一) 学术型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1.选题为本学科的重要问题,有一定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2.论文具有独到的见解,研究成果突出,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3.论文体现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体现了作者具有较好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4.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二) 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1.选题紧密结合生产需求和发展实践,为生产实践中前沿问题,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较好的应用前景;2.内容必须理论联系实际,能有效运用相关领域的基本理论,对专业领域的实践问题进行探索,并提出科学合理的策略或方法;3.论文充分体现运用本专业领域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论文主题明确,论点清晰;论据充分、材料翔实可靠;分析综合全面,推理严密;调研、试验、设计等方法先进可行;结论准确;文字表达精练,引证规范。

第七条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流程为:

(一) 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可为博士生自荐或由指导教师推荐,所在学院(部、中心)按照评选要求进行初选并报送研究生院。推荐的候选人应按要求提交材料。

(二) 专家组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评审拟定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

(三) 公示。研究生院将评审后的入选名单向全校公示、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公示期满无异议,即确定为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第八条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

(一) 各学院(部、中心)参照本文件精神,根据研究生规模、学科及专业特点等情况制定本单位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该办法应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 研究生院根据学科情况核算并按学院下发推荐名额,具体名额分配方案以当年通知为准。

(三) 各学院(部、中心)按照本单位的评选办法,在规定时间、名额范围内评选并公示推荐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时将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定。

(四) 研究生院将审定后的名单向全校公示、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公示期满无异议,即确定为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第九条 学校为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及其导师颁发荣誉证书,并将从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中择优推荐参评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同时,学校将在学院研究生人才培养奖励绩效津贴中统筹奖励。

第十条 获评后,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获奖者发生与本奖励要求相违背的行为时,学校将撤销其荣誉、追回奖励,并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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