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春季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中心):
为客观评价我校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将2013年春季同等学力硕士论文盲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送审条件
1.自通过同等学力申请我校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之日起,在五年内已完成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2. 在读期间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至少1篇,本人为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应为其导师。
二、学位论文送审程序
1. 学位论文应符合西安交大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且应经过论文格式规范审查,并按学院的规定和要求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系统的检测。
2. 申请者应登录研究生院主页进行学位申请信息提交,医学类学位申请人如有三级专业,请在填写学位申请信息时添加标注。
3. 申请人应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一式3份和预支评审费400元。经审核无误后,学院负责校内盲审2份,学校负责校外盲审1份,所有评阅意见均须密封传递,统一汇总至研究生院。
4. 学院应在4月1日之前将本次计划送审的申请人汇总名单、相应论文和评审费送交至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地点:兴庆校区教学主楼A座202室,联系人:张俊峰,电话:82663625)。
三、 其它事项
1.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的处理:如评阅结果为“同意修改后申请答辩”,申请人应按专家评审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细致修改,并填写《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经导师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同意后,方可申请答辩;如评阅结果为“不同意修改答辩”,此次学位申请终止,申请人必须修改其学位论文,自收到本次评审意见起半年以后,可重新提出送审申请,送审费用全部自理。学位论文重审时,程序仍按本办法执行。
2. 有关表格请由研究生主页中“资料下载”栏目或登录“学生服务”系统进行下载。
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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