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期末考试安排
发布者:培养办    发布时间:2021-06-30    阅读人数:

考试时间:202178 14:30—17:00

考试教室:见附件


注意事项:

1.请考生按通知时间准时到考场考试。

2.考生应凭学生证、一卡通(二者取其一)进入指定考场(见附件),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以备查验。无上述证件者,须携带在学院教学秘书处办理的带照片的临时证明方能进入考场。

3.以下情况不得进入考场且按旷考处理:

1)迟到15分以上(含15分钟)的考生;

2)未带考试要求的证件、证明的考生。

4.考生应认真查看考场安排。如有问题,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电话:88963853


                  研究生院

                20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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