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鼓励在新兴前沿交叉领域开拓创新,坚持“四个面向”,培养多学科/多领域知识和能力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依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支持项目实施办法》(西交研〔2022〕77 号)文件精神(附件1),现启动2026年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支持项目(IDT)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类型
根据已有交叉研究基础,IDT项目分为两种类型:
类型I支持双方已合作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导师,合作项目需在研且覆盖26级博士生培养年限不少于三年;
类型II支持双方(拟)开展合作研究的导师,合作研究计划在创新性、学科交叉方面特色鲜明,可行性与预期成果突出。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时可对照上述类型,选择“团队申报”或“个体申报”。个体申报人和团队申报所有参与人仅限选择其一,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1、团队申报
(1)合作团队为实质性实体团队,团队成员有共同项目和成果,有固定的学术组织机制,分别至少由4人组成,均须具备博士生招生资格,学术水平高,拥有优良的培养条件,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两个团队组成人员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其中,工学分为机类、电类、土木与结构三种类型,分类见附件2),为本校在岗在编导师。
(3)团队人员中 2016 年以来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发生之年后至少2年不得申报:交叉培养(支持)项目终止的;曾有博士生中途更换项目学科合作导师的(调离本校除外)。
2、个体申报
(1)双导师均须具备博士生招生资格,学术水平高,拥有优良的培养条件,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双导师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工学分为机类、电类、土木与结构三类),为本校在岗在编导师。
(3)作为导师 2016 年以来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发生之年后至少2年不得申报:交叉培养(支持)项目终止的;曾有博士生中途更换项目学科合作导师的(调离本校除外)。
(4)作为导师或学科合作导师已招收2名交叉培养项目博士生且博士生尚未毕业的不得申报。
3、其他
前沿科学技术学科交叉中心团队人员不在本项目支持范围内。
三、名额分配
项目审批立项不超过25项(其中团队项目不超过2项)。同等条件下,基础学科、人工智能等国家出台专门支持文件的学科/领域,或已有优秀生源备选(直博或硕博贯通),或已完成过“交叉培养”项目且评价优秀的导师(含学科合作导师),或入选校级及以上学科交叉创新团队的,申报时予以优先支持。
1、对获批的团队项目,2026-2029年每年给定1个博士生招生名额,每年由两个团队自行协商确定团队成员担任导师和学科合作导师,其他事项按照个体项目交叉培养规定执行。
2、对获批的个体项目,2026年给定1个博士生招生名额。
四、申报程序
1、各学院(部、中心)负责做好院内申报组织工作。申请人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IDT)申请书(团队申报)》(附件3)或《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IDT)申请书(个体申报)》(附件4);导师所属学院(部、中心)须进行初审,确定是否推荐及推荐顺序,并填报汇总表(附件5),于2025年6月26日之前将申请书纸质版(1式1份)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逾期不予接收。
2、研究生院将进行资格复审,并对通过审查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3.后附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要点一览表供各位申请人参考(附件6)。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内容必须属实且经导师与学科合作导师本人签字作出承诺。
2、资格复审将按照“二、申报条件”严格审核,请申请人先对照自查。
3、项目博士生发表文章等成果时,须标注“西安交通大学博士交叉育人项目(编号:IDT26xx)资助”。
4、对于并无实质性博士生交叉培养需求、仅为获取博士招生名额的导师或学科合作导师,一经发现,将纳入导师立德树人失范行为负面清单,依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若研究生中途退出项目,对于个体项目和已过执行期的团队项目扣减学院次年相应博士招生指标;对于在执行期的团队项目,取消下年度项目指标。
6、申报书中的个人简介/团队简介将用于招生宣传,请申请人重视认真凝练,突出特色与优势。
7、立项获批后,项目负责人应尽快启动组织遴选优质生源(原则上应为本校生源)。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 赵媛媛、潘家辉
电话:88965737
电子信箱:zyxw@xjtu.edu.cn
办公地址:创新港5-3049室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