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培养办    发布时间:2025-06-11    阅读人数:

各学院(部、中心):

为全面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加强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管理,请各学院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若干规定》(西交研〔2014〕25号)《西安交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的若干意见》(西交研〔2024199号)的要求,组织开展2025年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

一、工作组织

各单位按照要求,从学科基础综合考试、研究进展和综合能力等方面对博士生开展中期考核,并给出综合成绩。对于不具备进一步攻读博士学位潜力、选题方向和研究内容不明确、前期研究基础十分薄弱、不具备开展论文工作的科研条件、未按照选题安排论文工作、培养计划中任何一门课程不及格、未完成选题报告、未经学院批准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将被直接认定为初步分流对象

对于首次参加中期考核排名后20%的博士研究生,各单位需通知学生导师严格加强论文的指导工作。这部分学生预答辩时,须有至少一名学位分委员会委员参加,且列为学院预答辩重点关注对象。

二、具体要求

进度核查

博士生在提交中期报告前,应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我的学业生涯”模块中核查本人培养计划、课程成绩及各必修环节研修进度。

(二)材料提交

1.系统提交:博士生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中期考核基本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2.线下提交:博士生应同时提交纸质版中期报告及《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实验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见附件1),由学院审核备案。涉密论文须在开题前完成涉密审批,否则将不作为涉密论文进行中期考核。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此次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确定初步分流和最终分流的人员名单,71318:00之前(系统关闭时间)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管理”-“中期考核”模块学生填报信息进行审核(见附件3,同时在“中期考核成绩录入”模块录入考核结果注意:如博士生未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中期考核信息,或学院未对学生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则无法对该生进行中期考核成绩录入。

研究生院培养办将于7月17日之前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从系统导出名单,签字盖章后于723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参加中期考核的,需本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学院批准。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 陈丹阳

联系电话:88963852


研究生院

202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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