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复核流程
发布者:张煦琳    发布时间:2025-03-27    阅读人数:

【政策文件】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及成绩管理办法》(西交研〔2023〕34号

第四十一条 学生对其本人课程成绩或教学管理部门对学生课程成绩有异议均可提出复议申请。学生成绩复议申请受理单位为研究生院,学生不得直接找任课教师复查课程考核情况

第四十二条 学生提交课程成绩复议申请时间期限为自课程成绩公布之日起至下一学期开学一周内。成绩复议申请由研究生院汇总后下发教学单位,由主管院长牵头,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共同参加成绩复查工作,并将成绩复议结果一周内反馈研究生院,课程成绩复议结果由研究生院向学生公布。


【办理说明】

1.受理时间:自课程成绩公布之日起至下一学期开学后一周内,逾期不受理。

2.办理流程:学生下载填写复核申请表→学生导师、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批→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汇总,提交至研究生院(创新港5-3051)→研究生院汇总申请,下发开课学院复核→开课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牵头,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共同参与复核→开课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反馈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以邮件形式通知学生复核结果。


【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咨询:

联系电话:029-88960037;

电子邮箱:zhangxulin0226@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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