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工工作
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白天    发布时间:2022-02-22    阅读人数:



各学院、书院及有关单位:

为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落实担任辅导员对研究生的培养与助困功能,促进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西安交通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西交党发〔2021〕27号)《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辅导员管理办法》(西交研〔2015〕77号)和《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西交研〔2015〕99号),现就做好2021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1年聘用在岗工作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全面总结聘期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岁末年初疫情防控期间完成的主要任务,重点凝练特色做法与工作成效,填写《2021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考核表》(见附件1),于2月23日(周三)前提交至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考评。各用人单位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或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组织专职辅导员、研究生代表等,对本单位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进行考评,填写《2021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考核汇总表》(见附件2)。其中,推荐“优秀”人数不得超过分配指标(见附件3)。

3.学校考评。研工部组织专家评审,初评“优秀”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需进行集中答辩,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三、考核等次与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不合格”且取消续聘资格:

(1)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者;

(2)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明确,工作中没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服从组织调配、拒不接受工作任务者;

(3)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者;

(4)由于工作不深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或引起学生投诉者;

(5)对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者;

(6)存在违纪违规行为、个人宿舍卫生或工位卫生较差,学院接到反映并予以核实的;

(7)未按期缴纳学费者;

(8)其他应该认定为不合格的情形。

 2.考核结果“优秀”者,研工部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四、有关要求与说明

 1.请用人单位认真做好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考核,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请于2月25日(周五)前将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交至研工部,附件1(原件电子版)和附件2(原件电子版、盖章扫描版)打包发送至邮箱ygb@xjtu.edu.cn(文件以“单位+2021年兼职辅导员考核”命名)。

 3.用人单位初评“优秀”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集中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参评者提前准备3分钟PPT。


联系人:白天 88965872

办公地点:创新港5-3066

联系邮箱:ygb@xjtu.edu.cn


附件1:2021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考核表

附件2:2021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考核汇总表

附件3:2021年度优秀兼职辅导员推荐名额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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