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工工作
关于博士生办理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6-04-30    阅读人数: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西交研〔2024〕164号),2021年秋季入学全日制博士生、2020年直博生和秋季入学非全日制博士生将于本学期末达到在校学习规定时限。为了加强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督促即将到期博士生及其指导老师做好后续学习科研安排,助力博士生高质量毕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要办理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博士生,请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s.xjtu.edu.cn/yjsywxgxtrk. htm)”,点击进入延期模块,按要求填写延期申请理由及后续学习科研计划,学生提交申请并经导师、学院审批。学院审批完成后打印“博士研究生延长在校学习时间情况汇总表 ”,由经办人、主管院领导签字盖章,于2026年5月20日下班前报研究生院(创新港5-3069办公室)备案。

二、本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申请模块开通时间为4月30日-5月20日,请各学院提醒督促即将达到在校学习规定时限的博士生按要求提交申请。如有异常情况或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研究生院反馈。

三、如上述博士生未按期办理申请延长在校学习时间手续,需按照 2026年6月第二批次的有关通知办理办理毕(结)业手续,否则,学校将按期满退学予以处理。

通知。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30日


附件:

西安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限的规定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为3-5学年,直博生为4-6学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为3-6学年。

当在校学习时间即将达到上限时,博士研究生如需延期,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最多可延长一学年。

当在校学习时间达到上限时,或者延期期满时,研究生须以毕业、结业、肄业或退学等形式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逾期者,学校将按期满退学进行处理。

——摘自《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西交研〔2024〕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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