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工作
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05-02    阅读人数:

各有关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3〕8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2013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报送材料的通知》(学位中心〔2013〕31号)文件精神,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将在2013年继续进行。现将我校参与评选工作的几个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在西安交通大学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06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需校外3名同行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方可参评。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以及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选。
二、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请各学院(中心)务必通知到每位博士生指导教师。经导师推荐,各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选后于2013年5月13日前将学院评选结果报研究生院(请按一级学科对申请人排序,纸质排序名单由学院盖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者报陕西省学位办参加省级评选;省级评选通过者再向教育部推荐,参加全国评选。
三、材料报送
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一)纸质材料
1.与提交国家图书馆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1本,论文最后的独创性声明、知识产权权属声明须经论文作者与导师签字。
2.每篇论文对应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作者简况表(附件2)。请按顺序整理,与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夹放在一起。(注:推荐表的“单位承诺及推荐意见“一栏须有学院盖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意见与签字)
3.需专家联名推荐方能申报的学位论文(即在2006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所填写的《专家联名推荐表》(附件3)。
注:1)所有纸质材料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散页)顺序整理,不要自行装订,研究生院负责最终上报材料的复印装订工作。
2)若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目前为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需提供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评定时间的证明材料。
3)请另提供一套与推荐表中所填5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散页,不须装订)。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复印件与被SCI、EI收录情况证明(须加盖查新章);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二)电子材料
1. 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 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四、有关说明
1. 自2013年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分为“基础研究类”和“应用基础研究类”两类,填报附件1与附件2时请注意。“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原始创新,激励博士生在本学科前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服务需求,激励博士生从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2.本通知及相关附件的电子版均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上进行下载。
五、其他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将在全国公布评选结果,并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学校也有相应的配套奖励措施。各有关学院应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给予充分重视,以评选工作为动力,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参加申报的论文及附件材料,如发现有任何抄袭、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将取消申请人的参评资格,并按学校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联 系 人:史田野
联系电话:029-8266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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