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中心: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精神要求,现将西安交大申报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西安交大限额与可申请范围:
本次西安交大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限额为2个,本着“按需申请、择优授权、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最终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数不超过2个。
本次西安交大可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类别包括:保险、资产评估、教育、汉语国际教育、体育、艺术、社会工作、出版、文物与博物馆、工程、风景园林、中药学、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等16种专业学位。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按工程领域进行审核增列。
鼓励各学院(部、中心)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自主动态调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二. 申报程序:
1. 即日起各学院(部、中心)组织相关行(企)业专家共同进行论证和申报。不拟申请学院(部、中心)经讨论后,须提交由学院主管院长签字的“暂缓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说明书”。拟撤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经学院(部、中心)充分论证后,须提交由学院主管院长签字的“拟撤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所有材料于2013年12月23日前提交研究生院(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2. 研究生院将在12月底至1月上旬组织专家组,以公开答辩的方式对所申请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审议。
3. 评审结果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不少于7天。
4. 学校将于2014年3月1日前将最终决定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点相关材料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三. 提交材料列表
1. 拟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
2. 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3. 本行业相关专家名单(每个拟申请授权点推荐10名以上本行业校外专家)
4. 暂缓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说明书(暂缓申请学院填写)
5. 拟撤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拟撤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院填写)
四. 相关联系人:
本次工作由研究生院专业学位与实践基地办公室具体负责,联系人:郭炜(82668713),纪洁菲(82665737),地址:教学主楼E座1310室,电子邮箱:zyxw@mail.xjtu.edu.cn。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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