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办法》(西交研﹝2007﹞21号)文件要求,现将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工作安排如下。设岗学院与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一、聘任条件与规定
1.应聘研究生应思想品行好,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身心健康。
2.应聘研究生应为本校非定向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并在本科期间学习过拟聘课程且成绩良好。
3.各学院设置的助教岗位应面向全校研究生招聘,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跨学院申请。
4.每个研究生每次仅能应聘1个助教岗位,原则上每学期仅可承担一个助教基本工作任务。
5.新聘研究生助教上岗前,由各设岗学院自主决定以适当方式组织受聘研究生助教进行岗前培训。
6.研究生在担任助教工作期间如果出现教学事故,按照《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西交研[2007]55号)进行认定和处理。
7.研究生助教酬金采用按学期发放的方式。各学院应在当学期放假前完成研究生助教工作的考核事项,并将研究生酬金发放结果统一造表,报送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送财务处,由财务处在新学期初一次性发放至研究生奖助金帐户。
二、聘任程序
1. 由研究生本人从研究生院或学生处网页下载并填写“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
2. 应聘本科教学助教岗位的研究生将申请表交拟聘学院本科生教务办,设岗学院本科生教务办负责审核应聘申请表并通知考核时间与地点。
3. 拟聘学院课程主讲教师组织面试考核。
4. 公布聘任结果。
5. 各设岗学院组织签订“研究生助教聘用协议书”,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聘用协议书见附件3。
6. 各设岗学院于2014年1月7日前将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聘任结果统计表(附件4)上报教务处。
鉴于本科教学工作特点,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聘用工作将在本学期末全部完成,请应聘研究生及时申请。
咨询: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综合事务办公室,电话:82668896
教务处教研科,电话:82668306
研究生院、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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