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学部、金禾中心、前沿院):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14]30号)文件、《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13]2号)文件规定,现就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已通过中期考核的2012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012、201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评定要求
1. 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博士研究生申请者的中期考核结果和社会服务等因素,硕士研究生申请者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因素,在本院的学业奖学金指标内进行评定。
2. 研究生奖助金的评定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研究生名单后,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其中,博士生评定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硕士生评定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定结果提交学校审定。
学校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反映或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本单位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三、上报要求
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始名单”已发至邮箱,请各学院将其作为基础数据,并根据本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进行调整,填写本学院各年级“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统计表”,经学院奖助金评定委员会负责人、经办人签字、学院盖章后,于11月3日前提交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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