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关于调整研究生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培养办    发布时间:2022-03-13    阅读人数:

各学院(部、中心),全体研究生:

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部署,研究生课程教学与实习等事项须做相应调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总体安排

1.即日起课程统一实行线上教学。线上教学初步按照2周时间准备,恢复线下模式时间另行通知。线上教学原则上均按本学期教学计划开展授课。

2.实验实践课程可优先开展理论学时教学,确实无法按原课表开展线上教学时,应履行调课手续,并及时通知选课学生,授课时间待线上教学结束后与学生协商确定。

3.即日起暂停研究生校外实习实践,根据校园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再行恢复。

二、线上教学要求

线上教学的课前准备和课后管理环节基于思源学习空间(http://ispace.xjtu.edu.cn)开展,课堂教学环节由教师自主选定第三方平台开展。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做好研究生春季学期课程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http://gs.xjtu.edu.cn/info/1146/8610.htm)。学生可自行选择适当的场所(宿舍、教室、工位等)参加线上学习,分散就坐、避免聚集。

三、第三方平台发布与备案

线上教学的第三方平台信息应于本通知发布3日内、最近一次开课前,通过课程群通知所有选课学生,且完成以下2种方式的备案。

1.思源学习空间

主讲教师在思源学习空间发布平台信息。

2.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主讲教师通过“研究生信息系统教师端--教学管理---线上教学维护--添加线上教学信息”填报平台信息。学院教学秘书也可通过研究生信息系统管理端进行查询、编辑和维护。

四、课程督导

学院(部、中心)组织院级督导对院管课程的师生到课、教学秩序、教学质量等进行督查,课程覆盖率不低于30%。线上教学结束后,向研究生院提交院级督导听课情况报告。

研究生院组织开展全校线上教学秩序的检查,并选派校级督导重点关注校管公共课程线上教学质量,随机督导其他各类课程

五、联系电话

学院(部、中心)须向师生公布线上教学期间各项教学业务办理联系方式,保障业务正常咨询和办理。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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