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8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培养育人项目
专项检查自评报告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若干意见》(西交研〔2016〕62号)和《西安交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培养育人项目暂行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30号)文件精神,研究生院决定开展2018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培养育人项目专项检查工作(名单见附件1),需要各学院提交《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培养育人项目专项检查自评报告》(附件2)。请各学院对照已批准的《西安交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培养育人项目申请书》,认真填写《西安交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培养育人项目专项检查自评报告》,经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于2019年1月11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其中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研究生院将依据该自评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检查结果,经专家组评议后确定学院项目实施优秀等级层次,并纳入2018年学院绩效考核范畴。
联系人:培养办 张俊峰 联系电话:82665737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教学主楼E座13层1310室
电子材料发送邮箱:zyxw@mail.xjtu.edu.cn
研究生院
2019年1月3日
附件1:2017年批准招生的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名单
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培养育人项目专项检查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