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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课程助教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俊峰    发布时间:2018-01-08    阅读人数: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课程助教聘任工作的通知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西交研﹝2017﹞88号)文件要求,现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课程助教聘任工作安排如下:

一、应聘条件与规定

1.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踏实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表达交流等能力素质;

3.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学习过相应课程,成绩优异;

4.学校鼓励研究生连续受聘同一课程的多个标准助教岗位,同时受聘同一课程的两个非独立标准助教岗位;对于不足48教学学时的课程,研究生可以受聘两个辅导小班的助教岗位;除非应聘人员不足,原则上,研究生不得同时受聘两个及以上独立的标准助教岗位,不得在担任助教的同时受聘助管或辅导员岗位;

5.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二、聘任程序

1.应聘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助教岗位应聘表”(附件3),经导师或所在学院同意后,提交至设岗学院。

2.研究生助教聘任工作由设岗学院负责组织,按课程组成立聘任小组,成员应包括主讲教师和相关专家,设组长1人,成员不少于3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博士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3.“研究生助教聘用协议书”(附件4)由各设岗学院组织签订。

4. 2018年1月11日前各院将“研究生助教聘任统计表”(附件5),上报教务处,电子版请发送至:liwenwu@mail.xjtu.edu.cn

 

    注:本次助教聘任通知仅包括本科生课程,研究生课程助教聘任通知将于下学期初统一下发,届时请各学院注意。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汇总表及岗位职责要求

附件2:《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3:研究生助教岗位应聘表

附件4:研究生助教聘用协议书

附件5:研究生助教聘任统计表

 

 

 

                                                     教务处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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