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关于开展2025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教育研究与改革类)”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zhiling_de    发布时间:2025-08-17    阅读人数:

各学院(部、中心):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工作主线,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以新时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题,主动破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的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现就“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教育研究与改革类)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类别

1.省级教改项目

立项按研究选题意义和质量,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立项类别及范围参照《2025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类别及指南(2025—2027年)》(见附件 3)。

2.校级教改项目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需要,校级教改项目将重点支持研究生评价标准改革与实践、研究生教学模式改革与实践、研究生分类分级课程体系建设研究与实践、研究生国际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等,无类别区分,详见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5)。人工智能赋能研究生教育和思政研究已于前期设立专项,本次不涉及。

以上两类项目申报人均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项目。

二、申报限额

本次立项采用限额申报的方式,申报限额依据各学院的研究生培养体量进行分配(见附件1),跨学院联合申报的计入牵头学院限额。此外,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将组织包括本硕博贯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少量专项进行申报。

三、项目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省级申报项目要体现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具备一定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理论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具备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我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特别是“双一流”建设需要,具备一定的应用推广价值。申报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已获批省(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立项的其他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校级申报项目应针对时代发展对学校研究生教育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开展探索和实践,具备开展研究的良好基础,预期成果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践性,可执行、可验收,有推广价值,能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或实践中取得成效。

(二)项目主持人要求

1.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限1人,主持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研究与管理工作。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较为丰富的教学实践、教学研究或教学管理经验,并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每人申报主持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10人(含项目主持人)。各级教改项目延期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立项,未通过结题验收或有在研项目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

3.鼓励教育教学一线的研究生导师,尤其是中青年研究生导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

4.现任学校领导(包括校长助理)牵头省级项目的推荐数量,原则上应控制在学校申报省级限额的30%内。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申报省级项目的项目主持人填写《陕西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4),申报校级项目的项目主持人填写《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6),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评审、遴选、排序后,按限额数量填写《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推荐至研究生院。

2.立项评审。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立项名单。对未入选省级推荐名单的项目,可根据其对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指导价值,由专家推荐参与校级项目评审。

3.项目管理。项目建设周期2年,委托立项的项目执行时间以约定时间为准。立项一年后进行中期检查,2年建设期满进行结题验收。

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对省级研究生综改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组织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研究生院对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组织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4.研究经费。省级研究生综改项目按照重点项目每项5万元/年、一般项目2.5万元/年提供研究经费,连续支持2年,由研究生院和推荐学院各支持50%。校级教改项目由研究生院支持研究经费5万元。

研究生院支持经费将分三次划拨,第一次在正式立项后一个月内按照总经费的50%划拨,第二次在中期检查合格后一个月内划拨总经费的20%,第三次在结项验收后的一个月内划拨总经费的30%。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遴选推荐,按标准及时拨付支持经费,严把项目质量关,不得出现学术不端问题。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计入人才培养绩效考核负面清单。

六、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人按申报项目类别参照申报指南填写申报书(详见附件),学院组织评审后按限额提交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报送方式。学院于2025年9月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联系人邮箱,主题注明“2025教改申报+学院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邓志玲 电话:82666414,zhiling_deng@xjtu.edu.cn


附件:教改申报材料包(申报附件见压缩包)




研究生院

   202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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