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关于开展2022年“百千万工程”计划示范项目(个体项目)结项验收和2023年示范项目(整体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赵媛媛    发布时间:2025-03-12    阅读人数: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科教一体、产教融合、校企协同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计划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西交研〔2022〕190号)文件精神(附件1),研究生院决定于20253月下旬开展2022年“百千万工程”计划示范项目个体项目结项验收和2023年示范项目(整体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和检查范围

结项验收:2022年获批立项的个体项目6

中期检查:2023年获批立项的整体项目8

二、验收和检查内容

结项验收:主要针对项目基础指标完成情况、取得的业绩指标、主要经验、特色做法、成效、示范辐射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开展验收。

中期检查主要针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基础指标完成情况、已取得的业绩指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思路与措施、经费使用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开展检查。

三、验收和检查程序

1.负责人自查

项目负责人对照检查内容,完成《西安交通大学“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计划示范项目结项验收报告》附件2)、《西安交通大学“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计划示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填写,准备支撑材料(附件4)。

2.学院审查

项目所在学院组织不少于3人的专家小组(须含来自企业的专家)对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查。

3.学校检查

研究生院对项目已完成的基础指标、业绩指标进行核验,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给出“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

四、结果应用

结项验收: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学校将拨付资助经费;未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不予拨付经费。具体按以下标准执行:1.全部完成基础指标和业绩指标,拨付立项金额的40%2.全部完成基础指标,业绩指标超额完成,且在同类项目中示范效应突出,除拨付立项金额的40%外,额外奖励立项金额的10%3.未完成基础指标或业绩指标,或人才培养出现问题/事故,则不予拨付经费

中期检查: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将拨付资助经费,支持项目继续实施;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将做中止处理,不予拨付经费。具体按以下标准执行:1.基础指标均按期完成,拨付立项金额的30%。2.基础指标均按期完成,且业绩指标已达成50%及以上,除拨付立项金额的30%外,额外奖励立项金额的10%。3.基础指标未按期完成,或人才培养出现问题/事故,则项目中止,不予拨付经费。

五、时间安排

326日前,项目负责人将学院审查通过后的结项验收报告、中期检查报告、支撑材料(须真实反映项目基础指标完成情况、已取得的业绩指标等佐证材料,无关内容不必提供)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zyxw@xjtu.edu.cn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 赵媛媛、潘家辉

电话:88965737

电子信箱:zyxw@xjtu.edu.cn

地址:创新港校区涵英楼5-3049室


附件:

1.西安交通大学“百千万工程”计划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2.西安交通大学“百千万工程”计划示范项目结项验收报告

3.西安交通大学“百千万工程”计划示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4.西安交通大学“百千万工程”计划示范项目结项验收、中期检查支撑材料封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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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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