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
法学院2017年接收推免生细则
发布者:史力健    发布时间:2016-09-14    阅读人数: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我校法学院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章程如下:

 

一、基本录取条件

1.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 所在学校为“985工程”院校;或所在学校为“211工程”院校,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前10%;或2012年学科排名前20%学科中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且国家英语六级达到425分。满足上述条件者,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或在正式刊物已发表过论文、或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者优先接收。

5.法学本科毕业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法学硕士专业和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本学制为两年;非法学本科毕业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制为三年。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在926日前将如下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到fxjw@xjtu.edu.cn

 个人简历、本科期间成绩单(加盖公章,含专业总人数及专业成绩排名)、具有本校推免资格的相关证明、大学生英语四六级或其他英文等级证书,本科期间发表论文、各类获奖证书及社会实践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我院将根据收到申请人提交材料的情况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前和“推免服务系统”关闭前分批次进行复试安排,请具有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尽快将上述相关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三、注册报名

1.              注册、提交基本信息:凡申请攻读我校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应按教育部通知的时间段,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上传本人照片;

2.              报名:基本信息提交成功后,方可进入报名界面,按要求填报其它信息,在附加材料中上传本人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扫描件或照片)等附件,并填写获奖、发表论文、社会实践评价等证明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信息,也可填报导师信息;

3.              申请者应对上述报考信息仔细核对,一经提交,将无法更改;

4.推免生在报名时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未缴费视为报名无效。

四、复试考核

复试由学院组织安排。学院将会根据收到的学生申请材料的情况分批进行复试,复试考核通过的考生须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全部报名、录取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申请。

五、预录取与正式录取

1.学院在录取名额范围内向复试通过者发送预录取通知,请申请人关注推免服务系统

2.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接收预录取,一旦接收预录取,即被我校正式录取为2017年研究生,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六、新生奖学金

    我校为推免研究生设立“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覆盖面100%,该奖学金与其它奖学金均可兼得。新生奖学金按相应规定评定发放,具体见西交研[2014]87号文件。

七、其它事项

1.已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承诺不再列入本科就业计划,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

2.已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如在201773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的,一经发现查实,学校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学籍,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

4. 体检不符合规定条件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相关的体检要求请留意我校研招网(http://yz.xjtu.edu.cn)上的具体通知;

5. 录取结果由各学院及时通知本人,学校将于20176月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八、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咸宁路28号西安交大法学院尚老师,710049        电话:029-82668124      QQ号码:304493636

网址:http://fxy.xjtu.edu.cn/     信箱:fxjw@xjtu.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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