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会 |
日期 |
事项 |
承办部门 |
2017年第1次 校学位会 |
3月13日前 |
报送校学位会审议议题及学位分委员会会议材料 |
学院 教务处 |
3月22日 |
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议: 博士学位(统招、同力、专业)、 硕士学位(统招、同力、专业)、 学士学位等 |
学位办 |
2017年第2次 校学位会 |
6月5日前 |
报送校学位会审议议题及学位分委员会会议材料 |
学院 教务处 |
6月14日 |
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议: 博士学位(统招、同力、专业)、 硕士学位(统招、同力、专业)、 学士学位等 |
学位办 |
2017年第3次 校学位会 |
9月11日前 |
报送校学位会审议议题及学位分委员会会议材料 |
学院 教务处 |
9月20日 |
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议: 博士学位(统招、同力、专业)、 硕士学位(统招、同力、专业)、 学士学位等 |
学位办 |
2017年第4次 校学位会 |
12月4日前 |
报送校学位会审议议题及学位分委员会会议材料 |
学院 教务处 |
12月13日 |
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议: 博士学位(统招、同力、专业)、 硕士学位(统招、同力、专业)、 学士学位等 |
学位办 |
注:校学位会开会具体时间、地点以当周学校会议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