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教育畅想】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第四次工业革命浪潮扑面而来,加速了技术更新和产业迭代,对社会产生着全方位、多领域的影响。新发展格局下,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推动科学技术创新,对把握技术革命的历史机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
1 筑牢政治根基
研究生导师是我国研究生培养的关键力量,肩负着培养国家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与重任。
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的最高层次,承担着高端人才供给和科学技术创新的双重使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基石。研究生导师则是我国研究生培养的关键力量,肩负着培养国家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与重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推动研究生教育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坚持“四为”方针,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9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完善人才培养体系”的总体要求,在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健全‘三全育人’机制”工作任务时,鲜明指出要“发挥导师言传身教作用,激励导师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接着,教育部就博士生导师出台了《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对各高校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2 明确岗位权责
导师的言行对研究生的成长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对研究生价值观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
导师要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履行导师职责。践行“课程思政”和“导学思政”,将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
导师不是职称,也不是荣誉,而是一种岗位,意味着责任,所以导师要有行为准则。导师的首要任务是人才培养,承担着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职责。我们既要保障导师应有的权责,坚定支持导师按照规章制度严格学业管理,增强导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也要规范导师的行为,打造为人师表的大“先生”风范。
3 健全管理体系
要充分发挥评价考核的教育、引导和激励功能,杜绝“只用不导”“只挂不导”“只招不导”等现象。
导师责任重大,所以遴选必须严格。首先,要根据学科类别、培养层次、培养类别等实际情况,建立分类评聘、分类管理体系。其次,建立动态分流机制,打破固定资格制和终身制,实现导师“能上能下,择优上岗”的良性循环,从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和培养条件等方面制定全面的导师选聘标准。同时,还要大力推动导师团队建设,发挥团队育人功能,创新团队培养模式,促进多学科融合。兼职导师的职责同样重大,明确兼职导师的责权利内容,同时要加强兼职导师工作培训,切实做好产教融合、互助互补。
健全对导师的评价体系,有利于充分调动导师育人积极性。要科学制定研究生导师评价考核标准和办法,对导师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以年度考核为依托,加强培养过程评价,实行导师自评、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模式。要明晰导师行为底线与红线,出制度、定规矩,建立社会监督与诚信留痕机制,多方共同参与监督导师立德树人的履职情况,建立行为失范责任追究机制,握住执纪监督问责戒尺,强化失范必究。要充分发挥评价考核的教育、引导和激励功能,杜绝“只用不导”“只挂不导”“只招不导”等现象。
制度建设是岗位管理的保障,要不断完善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制度,把导师纳入完备的岗位管理。对于未能有效履行岗位职责的,要及时调整导师岗位,实现“动态”管理。
4 引领导学新风尚
挖掘感人的导学故事,凝练先进的导学文化,引领和谐的导学新风尚。
研究生导师工作在人才培养的第一线,导师队伍水平直接决定了人才培养质量,所以我们必须做好导师队伍建设,加快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
榜样的力量是巨大的,应持续开展优秀导师和团队评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有益经验,发挥优秀导师和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将评选结果与绩效分配、资源分配挂钩,充分发挥评优的教育、引导和激励功能。挖掘感人的导学故事,凝练先进的导学文化,引领和谐的导学新风尚。
原文刊发于2020年11月17日《光明日报》14版
报道链接:https://epaper.gmw.cn/gmrb/html/2020-11/17/nw.D110000gmrb_20201117_1-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