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学位〔2018〕17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实施办法》(西交研〔2018〕198号)等文件精神,经学位授权点建设主责学院提出增列自荐、研究生院会同学科规划与建设办公室组织材料审核、相关学科领域专家评议、国内外同行专家论证等环节,拟将6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如下)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及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8日—6月14日。如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反映。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