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工工作
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管招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5-02-21    阅读人数: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实践能力,促进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助管工作实施细则》(西交研〔2015〕108号)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式录取且成绩优异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踏实认真,有责任感和进取心;

(三)一般按学期聘用。表现优秀的,可连聘连任。申请担任助管的研究生不得同时受聘助教或辅导员岗位;

(四)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二、聘用程序

(一)应聘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gs.xjtu.edu.cn/yjsywxgxtrk.htm)查看助管招聘信息并申请相关岗位。

(二)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聘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三、录用考核

(一)用人单位与研究生签订协议书应明确研究生承担助管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岗位要求及津贴待遇等。

(二)用人单位安排优秀管理人员对研究生助管进行业务指导。

(三)用人单位招聘结束后,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将聘用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myan@xjtu.edu.cn,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研究生助管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兢兢业业,踏实肯干,坚决杜绝工作事故。对不能胜任助管工作的研究生,用人单位可以提前解聘。正式解聘前,用人单位应安排专人做好该生的思想工作。研究生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助管工作,确因不可抗拒力不能继续履行助管岗位职责的,应提前两周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解聘申请。解除聘用协议后,用人单位应及时通知研究生院备案。如果出现工作事故,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每学期末,各用人单位应对受聘研究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因工作不胜任而被解聘的研究生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结果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

考核合格者,按基本标准发放助管岗位津贴,可以续聘助管岗位;考核不合格者,按不高于基本标准的80%发放助管岗位津贴,且不再具有应聘助管岗位的资格。

四、津贴发放

用人单位每月18日下午下班前提交研究生助管津贴发放签字盖章后电子版发送至xmyan@xjtu.edu.cn,逾期提交者下月另行补发,如连续2次逾期提交或者一年度内3次逾期提交,扣减下一学期的设岗数

五、有关要求

研究生助管是研究生培养实践训练方面的重要环节,各用人单位要注重挖掘所设岗位的专业性因素,在招聘时对应聘者的专业背景和素养提出明确要求,做好研究生上岗的培训工作,安排本单位业务骨干做好上岗研究生助管的指导,确保上岗研究生一方面发挥自身专业才能,对用人单位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有力支撑;另一方面锻炼研究生助管的专业技能,提高行政能力和专业素养。

研究生院将通过用人单位总结、研究生助管总结、不定期巡回检查以及业务技能展示评优等方式,对各用人单位研究生助管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助管仅承担收发文件、值班等一般性事务,或者安排助管承担私人性事务的,取消设岗资格。

以上事项,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52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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