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zhiling    发布时间:2023-05-19    阅读人数:

各学院(部、中心)负责人: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 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 推动陕西省研究生教育深化改革,助力陕西省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推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及实践创新,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 以下简称“省研究中心”) 决定开展“2023 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 申报工作。根据《关于申报 2023 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

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重点项目要聚焦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面上项目原则上应围绕陕西省教育改革发展需求,开展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研究,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项目申报选题应参考《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选择研究生教育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和基础性问题开展研究。申报人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应在研究生教育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和较雄厚的理论研究实力。重点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面上项目申报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课题研究团队应尽可能实行一线研究生教育管理者、教育研究专家及在校研究生的有机结合。鼓励教育教学一线的研究生导师,尤其是中青年研究生导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

3.项目申报须征得课题研究团队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不合规申报。

三、研究时限与要求

1.所有项目研究期限均为 2 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2.项目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字样(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

3.研究中心对项目研究成果有推荐和使用权。

4.项目认定。入选项目由承担单位自筹安排研究经费,学校参照校级教改项目给予认定,并优先推荐参加省级教改项目申报。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办法。课题申报人应认真填写《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 2),向学院提出申请。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评议、择优提出立项推荐名单。本次申报各学院不限额申报。

2.立项评审。省研究中心办公室负责对项目申报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省研究中心将按照有关程序择优遴选,根据所申报项目的质量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名单,并发文公示。

3.项目管理。省研究中心按照《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3)对研究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研究中心将进行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并适时组织学术交流,项目承担者应提交相应报告及项目研究成果。获准结题的项目按优秀和合格等级划分,并向项目负责人颁发《项目结题证书》。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将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申报书》(附件2),《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4),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2报送方式。请各学院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如有支撑材料,请附在《申报书》后),扫描形成 PDF 文件(文件名为:学院名称+申报负责人姓名),压缩后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压缩文件以学院名称命名。

3报送时间。材料报送时间为 2023年5月20日至22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志玲

电话:82666414

邮箱:zhiling_deng@xjtu.edu.cn


附件:1.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3.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4.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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