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外聘专家授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赵媛媛    发布时间:2026-09-30    阅读人数:

各相关学院(部、中心):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培养育人项目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秋季学期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外聘专家授课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授课课程。外聘专家授课课程须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内容安排落实,属于该项目培养方案中明确列出的课程,不得随意调整。

二、授课学时。为保障授课质量,各学院(部)安排的外聘专家课程授课学时原则上每日累计不得超过4学时。如需四节连上,须组织至少三位专家论证,填写《研究生课程特殊安排审批表》(下载网址:http://gs.xjtu.edu.cn/info/1170/6201.htm),报研究生院审批。校内任课教师(或联系人)须向外聘授课专家明确授课学时要求,合理安排课程教学计划,避免引发教学事故。外聘专家授课产生的费用,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发放。

三、聘任与报批流程。

外聘授课专家须满足基本授课条件,由学院评议资格,签署外聘专家授课协议并完成审批后,最终完成外聘专家授课聘任;未完成完整审批手续及聘任程序的,不得开展授课。具体流程如下:

(1)聘任资格审核。外聘授课专家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①愿意主动参与西安交通大学课程教学;②具有教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或相当水平);③具有一线实践指导经验;④具有授课能力并保证精力投入。学院对拟聘专家进行综合评议,评议通过后进入协议签署环节。

(2)签署授课协议与完成聘任。由校内课程负责人发起,通过“一网通办”合同模块,完成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外聘专家授课协议订立。经学院、研究生院两级审批通过后,最终完成外聘专家授课聘任,操作流程见附件1。

请各学院(部、中心)组织校内课程负责人认真填报外聘专家授课信息,并于10月15日前将《2026年秋季学期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外聘专家授课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的电子版、盖章纸质版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四、联系人

潘家辉(信息统计)                    电话:88965737 

电子邮件:zyxw@xjtu.edu.cn      办公地址:涵英楼5-3050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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