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关于开展2026年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张煦琳    发布时间:2026-06-08    阅读人数:

各学院(部、中心):

为全面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请各学院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若干规定》(西交研〔2014〕25号)、《西安交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的若干意见》(西交研〔2024〕199号)、《西安交通大学工学门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指导意见(修订版)》(西交研〔2025〕37号)相关要求,组织开展2026年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

此外,根据《关于正式启用工程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开题、中期模板的通知》精神,参加本次中期考核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使用新模板。

一、工作组织

各单位应成立中期考核小组,从学科基础综合考试、研究进展和综合能力等方面开展考核,计算综合成绩。以下情况应被直接认定为初步分流对象:

1.不具备进一步攻读博士学位的潜力;

2.选题方向和研究内容不明确;

3.未按照选题安排后续工作;

4.研究基础十分薄弱,不具备开展后续工作的科研条件;

5.培养计划中任何一门课程不及格;

6.未经学院批准,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

对于首次参加中期考核综合成绩排名后20%的博士生,各单位须通知导师加强指导。上述博士生预答辩时,须有学位分委员会委员参加,且列为预答辩重点关注对象。

二、具体要求

进度核查

博士生在提交中期报告前,应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我的学业生涯”模块中核查本人培养计划、课程成绩及各必修环节研修进度。应已完成培养计划最低学分要求,且无不及格课程,体美劳研修进度应已达标中期要求(体育总分≥180,美育总学时≥32,劳动教育思政课通过,宿舍、实验室工位卫生各通过3学期,实践学时≥6)。

(二)材料提交

1.线下提交:博士生须填写纸质版中期报告及《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实验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附件1),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工程博士须使用新中期报告模板《工程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实践进展暨中期考核报告》,提交至学院审核备案。

2.系统提交:博士生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中期考核基本信息,填报方法见附件2。

3.涉密论文须在开题前完成涉密审批,否则将不作为涉密论文进行中期考核。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确定初步分流和最终分流的人员名单,于710周五)18:00前(系统关闭时间)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培养管理”→“中期考核管理”→“中期考核审核”模块,对博士生填报信息进行审核(方法见附件3),同时在“成绩管理”→“成绩录入修改”→“中期考核成绩录入”模块录入考核成绩。

注意:博士生如未填报中期考核信息,学院未审核则无法录入该生中期考核成绩。

研究生院培养办将于7月17周五)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从系统导出名单,签字盖章后于7月24日(周三)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参加中期考核的,需本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学院批准。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 张煦琳

联系电话:029-88963852


附件:

1.《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实验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2.中期考核信息填报操作说明(学生端)

3.中期考核信息审核操作说明(教务端)



研究生院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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