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等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健全研究生培养环节中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切实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现对原先使用的《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实验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模板进行了修订。
新版《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实验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见附件)在原有基础上,重点补充和完善了以下内容:
一、 细化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明确列出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气体、辐射源、特种设备等主要危险源类别,并要求对可能引发的风险后果进行具体说明。
二、 完善非传统风险辨识:针对涉及人工智能设备、无人值守自动化系统等新型技术研究,设立专项辨识部分,要求对新型风险进行分析并制定防控措施。
三、 强化导师监管职责:导师应对研究生填写的《实验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全面审核,对评估不充分或安全保障不到位的,不得同意其开展实验活动。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学院应要求研究生在参加开题、中期考核环节时,使用新版报告模板。未提交报告或报告未通过的,不得参加开题、中期考核后续环节。
附件:
1.《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实验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中文版)
2.《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实验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中英对照版)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 张煦琳
联系电话:029-88963852
研究生院
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