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教育部信息安全工作要求,现对我校各单位及师生自建APP数据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审查。结合学校课程教学实际和教学数智化推进规范,请各位课程负责人按照附件要求,逐项核对课程自建APP相关功能设置并于4月底调整到位。如因整改不到位导致的数据泄露和相关恶劣影响,学校将按照教学事故和数据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联系人:
教务处 高茵(本科课程) 82668178
研究生院 张莹莎(研究生课程) 88964184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
附件:课程自建APP数据采集和管理核查清单
1 APP只收集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必需的信息,不额外收集与工作无关的学生隐私。
2 APP收集学生信息前,必须征得学生本人的明确同意,不强迫或变相强迫收集,且对方随时可以撤回同意。
3 APP明确管理员并负责师生隐私数据管理。不对外提供师生数据。如确需对外提供的,要按规定做好安全保护并告知数据涉及的所有师生。
4 建立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通过技术手段做好安全防护。防止信息泄露,一旦出现泄露要及时处理并立刻联系学校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