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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 “交叉培养”支持项目(IDT)的通知
发布者:马钰焯    发布时间:2022-06-01    阅读人数: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

“交叉培养”支持项目(IDT)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为鼓励在新兴前沿交叉领域开拓创新,培养能推动交叉学科发展的复合型人才,依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支持项目实施办法》(西交研〔2022〕77 号)文件精神(附件1),研究生院决定启动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支持项目(IDT)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类型

根据已有交叉研究基础,IDT项目分为两种类型:

类型I支持双方合作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导师,合作项目需在研且覆盖博士生培养年限不少于三年;

类型II支持双方(拟)开展合作研究的导师,合作研究计划在创新性、学科交叉方面特色鲜明,可行性与预期成果突出。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时可对照上述分类,选择“团队申报”或“个体申报”。个体申报人和团队申报所有参与人仅限选择其一,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1、团队申报

(1)合作团队为实质性实体团队,团队成员有共同项目和成果,有固定的学术组织机制,分别至少由4人组成,均须具备博士生招生资格,学术水平高,拥有优良的培养条件,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两个团队组成人员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其中,工学分为机类、电类、土木与结构三种类型),为本校在岗在编导师。

(3)团队人员中 2016 年以来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发生之年后至少2年不得申报:交叉培养(支持)项目终止的;曾有博士生中途更换项目学科合作导师的(调离本校除外)。

2、个体申报

(1)双导师均须具备博士生招生资格,学术水平高,拥有优良的培养条件,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双导师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工学分为机类、电类、土木与结构三类),为本校在岗在编导师。

(3)作为导师 2016 年以来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发生之年后至少2年不得申报:交叉培养(支持)项目终止的;曾有博士生中途更换项目学科合作导师的(调离本校除外)。

(4)作为导师已招收2名交叉培养项目博士生且博士生尚未毕业的不得申报。

三、名额分配

项目审批立项不超过30项(其中团队项目不超过2项)。同等条件下,基础学科和人工智能等国家出台专门文件的领域、已有优秀生源备选、已完成过“交叉培养”项目且评价良好的导师(含学科合作导师),入选校级及以上学科交叉创新团队的,申报时予以优先支持。

1、对获批的团队项目,2023-2026年每年给定1个博士生招生名额,每年由两个团队自行协商确定团队成员担任导师和学科合作导师,其他事项按照个体项目交叉培养规定执行。

2、对获批的个体项目,2023年给定1个博士生招生名额。

四、申报程序

1、各学院(部、中心)通知到每位具备申请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并做好解读工作。申请人须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IDT)申请书(团队申报)》(附件2)或《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IDT)申请书(个体申报)》(附件3),导师所属学院(部、中心)须对申请书进行初审推荐,确定排名并填报汇总表(附件4)于2022年6月19日之前将申请书纸质版1式1份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2、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五、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内容必须属实且经导师与学科合作导师本人签字作出承诺。对于并无实质性博士生交叉培养需求、仅为获取博士招生名额的申请者(导师或学科合作导师),一经发现,将纳入导师立德树人失范行为负面清单,依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 马钰焯、潘家辉

电话:88965737

电子信箱:zyxw@xjtu.edu.cn

办公地址:创新港5-3049室


研究生院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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