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定于2019年3月至10月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五届大赛将力争做到“五个更”。一是更全面,做强高教版块、做优职教版块、做大国际版块、探索萌芽版块,探索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二是更国际,拓展国际赛道,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深度融入全球创新创业浪潮。三是更中国,以大赛为载体,推出创新创业教育的中国经验、中国模式,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四是更教育,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紧密结合,构建德智体美劳“五育平台”,上好一堂最大的创新创业课;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上好一堂最大的国情思政课。五是更创新,广泛开展大学生和中学生创新活动,助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
第五届大赛将举办“1+6”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详见附件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见附件2)、职教赛道(详见附件3)、国际赛道(详见附件4)和萌芽版块(详见附件5)。“6”是6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对话2049未来科技系列活动、浙商文化体验活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业教育国际会议。
四、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浙江大学和杭州市人民政府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和浙江省省长袁家军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担任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田力普担任副主任,行业企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大学科技园、公益组织、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
大赛总决赛由中国建设银行冠名支持,各地教育部门可积极争取中国建设银行分支机构对省赛的赞助支持。大赛由相关组织参与协办(名单经大赛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认可后另发)。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开展本地初赛和复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五、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5.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比赛赛制
1.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不含萌芽版块)。校级初赛由各院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地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报名团队数、参赛院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名额。
2.全国共产生12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港澳台地区参赛名额单列),其中高教主赛道600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200个、职教赛道200个、萌芽版块200个。此外,国际赛道产生6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3.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项目总数不超过4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国际赛道(国内外双学籍类)、萌芽版块每所院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项目各不超过2个。
七、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2019年4—5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5日,截止时间由各地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15日。
2.初赛复赛(2019年6—8月)。各地各院校登录cy.ncss.cn/gl/login进行大赛管理和信息查看。省级管理用户使用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校级账号由各省级管理用户进行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院校、各地自行决定。各地在8月31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全国总决赛参考)。
3.全国总决赛(2019年10月中下旬)。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奖、银奖、铜奖。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地可以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各院校还可以通过腾讯微校平台进行赛事宣传(weixiao.qq.com/shuangchuang),腾讯云将根据参赛团队的组别提供不同级别的免费云服务支持,给予项目激励和孵化指导。
八、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九、大赛奖项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和各类单项奖;另设高校集体奖、省市组织奖和优秀导师奖(详见附件)。
十、宣传发动
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高教、职教和普教职能处室共同参与,组织做好省内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各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根据情况组织师生观看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当我们海阔天空》,激励更多学生了解“双创”、投身“双创”。
各地各校要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十一、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大赛工作QQ群为:460798492,请参赛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交流。
2.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石锦澎
联系电话:010-62111870,传真:010-62111780
电子邮箱:jybdcw @chsi.com.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甲18号大钟寺中坤广场
邮编:100098
浙江大学 张良 刘鹏
联系电话:0571-88981829 88981236
传真:0571-88981106
电子邮箱:cxcy@zju.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
邮编:310058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综合处 吴维东
联系电话:010-66097850,传真:010-66020758
电子邮箱:internetplus@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附件:1.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2.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
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3.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
赛道方案
4.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
赛道方案
5.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萌芽
版块方案
教 育 部
2019年3 月25 日
附件1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高教主赛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大赛设高教主赛道,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5.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五、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院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地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报名团队数、参赛院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名额。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项目总数不超过4个。
全国共产生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高教主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15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港澳台地区参赛名额单列,通过网上评审,产生20个项目进入总决赛现场比赛。
六、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2019年4—5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5日,截止时间由各地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15日。
2.初赛复赛(2019年6—8月)。各地各院校登录cy.ncss.cn/gl/login进行大赛管理和信息查看。省级管理用户使用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校级账号由各省级管理用户进行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院校、各地自行决定。各地在8月31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全国总决赛参考)。
3.全国总决赛(2019年10月中下旬)。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奖、银奖、铜奖。
七、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八、奖项设置
高教主赛道设金奖50个、银奖100个、铜奖450个。另设港澳台项目金奖5个、银奖15个、铜奖另定;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获奖项目将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与职教赛道合并计算)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九、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2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教育部将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引导更多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色筑梦点亮人生 青春领航振兴中华
二、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持续推动形成“延安一把火,全国一片红”的发展态势,弘扬开天辟地的“红船精神”,立足红色传承、立足实际需求、立足强国建设,组织百万名大学生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深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助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汇聚起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安排
1.制定方案(2019年3月)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本地2019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主动联系当地政府农业、扶贫、环保等有关部门,扎实做好乡村振兴、精准扶贫脱贫、社区治理等方面的需求调研,跟踪调研往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项目进展情况。制定本地详细活动方案,明确活动时间、地点、规模、形式、支持条件等内容,并于3月底前报送大赛组委会(邮箱:internetplus@moe.edu.cn)。
2.启动仪式(2019年5月)
大赛组委会拟于5月在浙江嘉兴、湖州举办2019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全国启动仪式。由各地推荐3-10个项目参加启动仪式(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启动仪式后,将在部分地区组织农产品销售、环境保护、旅游资源开发、文化创意等相关行业领域的全国性项目对接活动,有意向承办全国对接活动的省(区、市)可在活动计划日期一个月前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请。
3.活动报名(2019年4—8月)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挖掘本省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活动,组织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5日至8月15日。
4.组织实施(2019年4—9月)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做好需求对接、培训、宣传等工作。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社会工作者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形象中国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社区治理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
高校要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师生共创、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并推出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公益机构、投资机构等各方支持,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支持、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为活动提供保障。
5.总结表彰(2019年9—10月)
各地各高校要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选树优秀典型,举办优秀团队先进事迹报告会。组委会将在全国总决赛期间举办“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成果展。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比赛赛制
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地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报名团队数、参赛学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名额。每所学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团队总数不超过2个。
全国共产生2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6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四)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2019年4—5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5日,截止时间由各地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15日。
2.初赛复赛(2019年6—8月)。各地各院校登录cy.ncss.cn/gl/login进行大赛管理和信息查看。省级管理用户使用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校级账号由各省级管理用户进行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院校、各地自行决定。各地在8月31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全国总决赛参考)。
3.全国总决赛(2019年10月中下旬)。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奖、银奖、铜奖。
(五)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六)奖项设置
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奖15个、银奖45个、铜奖140个。设“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网络影响力奖”等单项奖若干,奖励对农村地区教育、科技、农业、医疗、扶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
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8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组,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联动共推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统筹资源、加强保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本地区扶贫办和扶贫组织,制定针对创业帮扶团队的优惠政策,整合对方资源,对活动予以支持。大赛组委会成立“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奖励基金,对实施效果突出的项目给予支持。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集中启动、媒体传播,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全面展示各地各校青年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生动实践和良好精神风貌。
七、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3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职教赛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拓展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功能,推动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持续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第五届大赛增设职教赛道,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型创业实践,切实提高学生的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健康、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领域生产加工、维护、服务;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家政服务、养老服务、食品安全、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社区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5.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职教赛道仅限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学生报名参赛。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在校学生。
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2019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详见附件1),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五、比赛赛制
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院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地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报名团队数、参赛学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名额。每所院校入选全国总决赛职教赛道的团队总数不超过2个。
职教赛道共产生2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通过网上评审,产生6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六、赛程安排
各省地要成立有职业教育部门参与的职教赛道工作小组,推进以下各阶段的赛事组织工作:
1.参赛报名(2019年4—5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5日,截止时间由各地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15日。
2.初赛复赛(2019年6—8月)。各地各院校登录cy.ncss.cn/gl/login进行大赛管理和信息查看。省级管理用户使用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校级账号由各省级管理用户进行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院校、各地自行决定。各地在8月31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全国总决赛参考)。
3.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奖、银奖、铜奖。
各地职教赛道专项工作组要认真研究,拟定本地职教赛道工作方案,严格审核参赛对象资格。要统筹各方资源,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孵化落地等服务,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联动共推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八、奖项设置
职教赛道设金奖15个、银奖45个、铜奖140个,获奖项目将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院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与高教主赛道合并计算),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及奖牌。
九、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4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国际赛道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国际融合发展,推动项目、投资、市场等创新创业相关资源要素交流与共享,搭建各国大学生携手解决全球共同挑战的合作平台,进一步扩大中国教育对外开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办的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于2019年3月至10月举办,大赛设立国际赛道。具体方案如下。
一、背景与宗旨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自2015年起已成功举办了四届,逐步成长为全球参赛规模最大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2018年举办的第四届大赛共有中国大陆2278所高等学校、港澳台地区33所高等学校和来自50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学校,总计超过265万名大学生报名参赛,参赛项目超过64万个。大赛期间,超过1000位中外投资人、企业家、创业孵化器导师、创新创业教育专家参与评选和指导工作。一大批优质项目脱颖而出,获得了更广泛的市场知名度,以更好的估值和更快的速度获得投资。
第五届大赛国际赛道邀请全球创新创业优秀青年一同参与这一盛事,汇聚创新思维、激发创业勇气,同场竞技、交流协作、共同成长。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公司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生态贡献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建议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国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2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所在校为申报学校。
4.鼓励中国各高校推荐本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如果同时具备国际和国内双学籍,可以同时代表国内外两个高校参赛,奖项可以由国内外两个高校同时获得。
5.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国际赛道的商业企业组和社会企业组,可报名参加命题组赛事。
三、参赛对象和组别
参赛项目学生成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认可的国外普通高等学校(参见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http://www.jsj.edu.cn/)18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根据项目性质和类别,分为商业企业组、社会企业组、命题组。参赛条件如下:
1.商业企业组。参赛项目具有较新的创意、技术、产品、商业模式等,有明确的创业计划,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社会企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形成正向、良性、可持续运行模式,服务于乡村振兴、社区发展、弱势群体、或以增益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和目标,并有机制保证其社会目标稳定。其社会影响力与市场成果是清晰、可测量的。
社会企业组项目要求以工商企业类为主,以利于引入社会影响力投资推动社会企业发展;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命题组。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机构等就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立参赛题目。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团队、企业均可参赛,包括已获往届大赛国际赛道金银奖的项目或公司,可同时参与多个命题。
鼓励师生共创项目,即可由在校教师和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共同组队参赛,团队负责人须由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担任,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四、比赛赛制和奖项设置
采用初赛、网络复赛和现场总决赛三级赛制。通过网络评审,从所有申报项目中遴选出铜奖项目(不超过300个),并在其中评选出60个优胜项目参加现场总决赛。国内外双学籍类高校入选总决赛国际赛道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现场总决赛设金奖15个,银奖45个,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无参赛奖金。
命题组由大赛组委会征集选定的命题方提供参赛题目和评审标准,命题方和大赛组委会共同组织专家进行网络初审和现场终审。命题组设立比赛奖金,进入现场终审的团队数量和奖金数额由命题方确定,并与命题同时公布。命题将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和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www.pilcchina.org)另行公布。
国际赛道设置组织、宣传奖,鼓励对参赛项目组织或宣传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或个人,颁发证书及奖牌。
五、参赛报名
1.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www.pilcchina.org)进行参赛注册。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年4月15日,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年7月31日。
2.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统一使用英语,必须提供项目说明PPT,另外还可提交PDF、Word版的商业计划书或1分钟视频作为辅助资料。
3.大赛组委会将为参加现场总决赛的团队提供1至2人的参赛国际旅费(限经济舱)和参赛期间本地食宿。
本次大赛将于2019年3月正式启动,10月在杭州举行现场总决赛和颁奖仪式。
六、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和相关说明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www.pilcchina.org)查看具体内容。
七、其他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和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国际赛道由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协办,腾讯公司等赞助支持,并面向全球招募合作伙伴。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八、联系方式
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 黄徐颖
联系电话:0086-15600745333
电子邮箱:info@pilcchina.org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A座705室
邮编:100080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石锦澎
联系电话:0086-18368806231
电子邮箱:shijinpeng@moe.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甲18号大钟寺中坤广场
邮编:100098
浙江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徐莹
联系电话:0086-13386539581
电子邮箱:xuying90@zju.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
邮编:310058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综合处 吴维东
联系电话:0086-10-66097850
电子邮箱:internetplus@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附件5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萌芽版块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拓展中国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功能,推动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发现和培养创新创业后备人才,第五届大赛增设萌芽版块,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动创新创业素质教育,探索基础教育阶段创新创业教育的新模式,引导中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社会实践等创新性实践活动,培养创新精神、激发创新思维、享受创造乐趣、提升创新能力。
二、参与对象
普通高级中学在校学生可参加第五届大赛萌芽版块有关活动。鼓励学生以团队为单位参加,允许跨校组建团队。
三、项目推荐
1.由各地从已有各类中学生赛事(教育部正式公布认可的竞赛)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推荐项目或作品应紧密结合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能创造性地解决问题或提供解决思路,具有可预见的应用性与成长性。
2.共推荐200个萌芽版块优秀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各省市推荐名额另行发布)。由大赛组委会评定约60个项目在总决赛现场进行展示交流。每所学校入选全国总决赛萌芽版块的团队总数不超过2个。
3.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
四、工作安排
各地要成立有基础教育部门参与的大赛萌芽版块工作小组,认真研究并制定工作方案,推进以下各阶段的赛事组织工作:
1.项目遴选(2019年3—8月)。各地要做好本地优秀创新项目的遴选工作,遴选环节和方式等可自行决定。
2.项目推荐(2019年8月)。请各地于8月31日前,向大赛组委会报送参加全国总决赛的萌芽版块候选项目。
3.全国总决赛(2019年9—10月)。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各地推荐的项目进行遴选,确定最终现场展示项目,在10月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期间进行展示交流。
五、奖项设置
萌芽版块设20个创新潜力奖和单项奖若干个。设萌芽版块集体奖20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六、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此件主动公开) |
部内发送:有关部领导,办公厅 |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3 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