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放弃学位申请的同等学力硕博。
二、文件依据
《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西交研〔2013〕28号)
对于逾期未能获得硕士学位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可为其出具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证明证书。
《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的实施细则》(西交研〔2017〕6号)
对于完成某一学科全部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逾期未能获得博士学位者,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颁发博士研究生课程进修证明证书。
三、证书样式
四、办理流程
第1步:同等学力研究生填写“研究生课程进修证明申请表”(见附件),在申请原因中注明已放弃申请学位。
第2步: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附2张二寸照片提交至研究生院。办公地点:创新港校区5-3051 兴庆校区主楼E304
第3步:研究生院制作完毕后,联系同等学力研究生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