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西交研〔2024〕164号),当在校学习时间即将达到上限时,博士研究生如需延期,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最多可延长一学年。当在校学习时间达到上限时,或者延期期满时,研究生须以毕业、结业、肄业或退学等形式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逾期者,学校将按期满退学进行处理。
2022年春季入学全日制博士生将于本学期末达到在校学习规定时限。为了加强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督促即将到期博士生及其指导老师做好后续学习科研安排,助力博士生高质量毕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需要办理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博士生,请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s.xjtu.edu.cn/yjsywxgxtrk.htm)”,点击进入延期模块,按要求填写延期申请理由及后续学习科研计划,学生提交申请并经导师、学院审批。学院审批完成后打印“博士研究生延长在校学习时间情况汇总表 ”,由经办人、主管院领导签字盖章,于2026年11月24日下班前报研究生院(创新港5-3069办公室)备案。
2. 本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申请模块开通时间为11月4日-11月24日,请各学院提醒督促即将达到规定学习时限的博士生按要求提交申请。如有异常情况或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研究生院进行反馈。
3. 如上述博士生未按期办理申请延长在校学习时间手续,需按照 2026年12月第四批次的有关通知办理毕(结)业手续,否则,学校将按期满退学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