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3 年春季研究生
学位授予仪式工作的通知
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学位授予仪式作为大学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每位毕业生的一份美好回忆。2023年春季为保证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仪式安排
(一)时间
3 月 27 日下午 2:30
(二)地点
创新港新港报告厅(涵英楼5-2W204)
(三)参加人员
2023年3月获学位的研究生;
相关校领导;
相关学院参会人员:院长、书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副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
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
(四)颁授证书安排
颁授证书人员为:1位校领导、1位相关学院院长。
二、各单位分工安排
党、校办
落实参加学位授予仪式的校领导;准备参会校领导服装(完成时间:3月24日之前)。
研究生院
负责筹备、组织及协调学位授予仪式;准备学位授予仪式议程、主持辞;负责准备校领导讲话稿;负责颁证工作安排;组织学生合影;设计、布置会场(背景板、灯光音响、桌签、水等);落实各学院获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人数;提供仪式上颁发的研究生学位证书;负责通知学院参会领导。
负责统计参加仪式的学生人数和家长人数并通知参会;划分会场座位;组织学生入场、退场,维护现场学生及家长秩序;组织学生有序受领证书;安排学生家长在指定位置就座;落实学生代表发言并审定发言稿;落实领誓学生;落实学生往返乘坐的车辆及人员组织等(完成时间:3月27日之前)。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负责起草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情况报告(完成时间:3月23日之前)。
宣传部
负责邀请媒体,安排现场录像、拍照和对外宣传报道(完成时间:3月27日)。
后勤保障部
负责提供学生学位服、导师服、工作人员工作服(完成时间:3月23日之前);负责保障会场的正常使用和电力供应(完成时间:3月27日)。
网络信息中心
上传学生合影(完成时间:4月3日之前)。
校团委
学位授予仪式礼仪人员的组织和培训(完成时间:3月24日之前)。
保卫处
负责会场内外安全保卫工作(完成时间:3月27日)。
校医院
负责会场医务保障工作(完成时间:3月27日)。
相关学院
配合研究生院组织安排本院获学位研究生参加学位授予仪式,并按规定时间入场在指定位置就座;配合研究生院组织获学位研究生参加合影;报送颁证、观礼嘉宾名单;准备本院院长及参加学位授予仪式老师的导师服,准备参加仪式的研究生学位服(完成时间:3月27日)。
三、彩排
时 间:2023年3月27日 上午9:30
内 容:彩排、检查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
地 点:创新港新港报告厅
参加人员:相关学院学生代表
承办单位:研究生院
参加学位授予仪式全体人员按要求着装,于仪式开始前15分钟入场完毕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四、注意事项
1. 参加学位授予仪式全体人员按要求着装,于仪式开始前30 分钟(即下午 2 点)到新港报告厅集合。
2.请相关学院颁证嘉宾安排好工作日程,确保按期参加学位授予仪式。
3.参加学位授予仪式人员要服从指挥,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学位授予仪式的庄重与严肃。
请各相关单位、学院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准备工作,精心安排组织,确保 2023 年春季研究生学位授予仪式顺利举行。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 年 3 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