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工作
关于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的注意事项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3-10    阅读人数:

 

去年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总的来说情况良好,各学院管理人员和教师能够按照学校的规定办事,切实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但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要在以后工作中改进。
1.有些学院正常开课的课程不排在课表上,教学管理督导部门没法知道这些课程是否开课,也无法知道上课的时间、地点。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西交研[2004]57号)文件,组织教学环节包括制定课表、发放教学任务书、考试安排、成绩录入等工作。列入课程目录并开课的课程一定要安排在课表上。请各学院每学期在开学后第2周内,将调整后的课表送研究生院备案。
2.为了便于课程教学管理和督导,请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将课程进度表,于开学第1周提交开课学院。
3.有些教师随意调课,不到管理部门办理调课手续。根据《西安交通大学课程调整及教师请假管理规定》(西交教[2006]34号)文件,教师应按规定的教学任务、课程学时数、上课时间和地点授课。教师如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课程,必须提前办理调整手续。主讲教师每学期临时调整课程不超过三次。
4监考人员监考迟到、监考期间离开考场去办其它事情等,不严格执行考场规则的现象时有发生。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西交教[2008]84号)文件。监考人员未按时到岗而严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或未严格执行考试规定(包括发现学生作弊而不及时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给予3级教学事故。
5有些学生选课但不上课,占用资源,影响其他同学选课学习,跟据《西安交通大学课程考核办法》(西交教[2006]6号)文件,研究生缺课1/3,或未完成教师要求的报告、实验,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必须重修;且该门课程按“0分记,并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得申报各种奖励。成绩不及格者由开课学院教学秘书通知本人重修。请学院通知学生一定要按照培养计划上课,如果有问题一定要在开课的第一周到培养办或者学院办理课程调整手续。
6还有此现象一直不能杜绝:考试名单外的学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影响了正常的考试秩序,按照《西安交通大学课程考核办法》(西交教[2006]6号)和《西安交通大学考场》(西交教[2006]5号)文件精神,考生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因此希望开课学院能按照考试管理规定组织考试。
7研究生课程成绩录入基本能够做到系统录入,但是个别课程还有迟报现象,影响成绩的审核和发布,根据《西安交通大学课程考核办法》(西交教[2006]6号)文件要求课程考核结束两周内送交研究生院或开课学院,且书面成绩需系统打印由任课教师签字方为有效,其他形式一般视为无效。
研究生院培养办
O一一年三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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