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工作
关于撤销“城乡规划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公示
发布者:徐渭    发布时间:2016-06-15    阅读人数: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学科规划和该学位点的研究生招生与培养情况,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决定撤销“城乡规划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

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反映。

 

联系电话:029-82664417,电子邮箱:xwb@mail.xjtu.edu.cn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 站点建设与维护: 网络信息中心 陕ICP备06008037号

  •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

  • 西安交通大学研招办(微信)

  •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