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需求的通知
各学院(包括重点实验室、大型设备共享平台)、机关各部处(包括党群机构、行政部门和直属单位):
依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辅导员岗位管理办法》(西交研〔2015〕77号)和《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助管工作实施细则》(西交研〔2015〕108号)文件规定,现就201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需求申报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量:1)在本单位管理人员编制内,每个空缺岗位可聘用3名研究生助管;2)在本单位管理人员编制外,可以其编制数的10%为上限聘用研究生助管。
二、原则:依据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及其研究生培养能力申报。研究生助管应具有明确的岗位职责,独立或协助主管完成一定的具体业务工作,难度不低于文员水平;明确指导人员,负责指导研究生完成助管岗位职责。
三、工作时间与津贴:每个标准助管岗位,受聘研究生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半天,每半天不少于3.5小时,累计至少10.5小时,每学期至少5个月。每个标准助管岗位的基本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 800元/月;硕士研究生600元/月。不满单个标准助管岗位工作量时,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折算。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由学校承担。
四、聘任、使用与考核: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聘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拟聘人员名单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用人单位与研究生签订《研究生助管聘用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协议书应明确研究生承担助管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岗位要求及津贴待遇等。用人单位安排优秀管理人员对研究生助管进行业务指导。每学期末,各用人单位应对受聘研究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五、上报要求
各单位填写“2016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需求申报表”,经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于9月15日前送交主楼A座202研究生院海老师(联系电话:82663625),电子版发至bright83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