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和发展,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分类招生和培养工作,切实保证和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按照《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西交研〔2018〕65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文件的要求,现开展研究生导师资格和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原则
研究生导师资格与导师招生资格实行年度动态审核制,即各学院(部、中心)依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西交研〔2018〕65号)文件要求,对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并将确认后的导师名单上报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
二、工作流程
(一)资格上报:请各学院(部、中心)在6月8日(星期五)前根据各自制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将各学位分委员会通过的具有导师资格和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在院内公示后上报至研究生院学位办。请将导师名单填入附件表1-3并提交附表电子版与纸质版(学院盖章),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xwb@xjtu.edu.cn。请务必确保纸质与电子版的一致。同时,请各学院(部、中心)准备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认定时所依据相关证明材料,以备研究生院核查。
(二)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将各培养单位上报的导师汇总表数据导入研究生导师系统平台,并在平台中完成导师资格与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审核完成后,研究生院将反馈审核通过的导师名单,同时,各学院(部、中心)可在导师系统平台中查看审核结果。
(三)招生方向维护与匹配招生导师:6月22日(星期五)前,各学院(部、中心)登陆研究生院导师系统平台,完成招生方向维护以及匹配审核通过的博士生导师与硕士生导师至各招生方向。匹配完成后,导师招生方向数据将直接流入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系统。
三、其他
(一)此次导师资格与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完成后,研究生院将不再进行导师资格与导师招生资格的审核确认工作,除高层次引进人才外。
(二)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系统中的导师信息均来自导师系统平台,数据准确性与导师以及学院的招生工作紧密相关,请各培养单位在报送导师信息时务必仔细核对导师数据的准确性,以免影响导师招生相关事宜。
(三)各学院(部、中心)在进行导师资格审核确认的过程中应充分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把关,确保上报材料的真实性。研究生院对于导师资格审核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资格确认中如有任何政策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人:李莎、徐渭,联系电话:82664417,邮箱:xwb@xjtu.edu.cn;系统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综合办,联系人:郝川、张蕾,联系电话:82668328。
(五)附件表格填写说明如下:
(附件表格电子版将通过邮件发至各学院教务人员)
1、附件1《本院主导师汇总表》由各学院(部、中心)填写所属学院的校内主导师信息。
2、附件2《非本院主导师汇总表(跨院系招生)》由招生学院填写他院在本院招生的主导师信息。
3、附件3《合作导师汇总表》由各学院(部、中心)填写合作导师信息。合作导师包含校内合作,校外合作(含专业学位校外导师、CSC项目国外导师、海外合作导师)。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