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加快培养一批具有中国情怀、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全球治理人才,提升研究生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我校积极申报并成功获批“米兰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综合工科类国际化人才’双硕士学位项目”,每年推荐指标20名。为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现在我校优秀全日制在读硕士生或已被我校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报名选拔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基本情况
(1) 留学院校:米兰理工大学(Politecnico di Milano)
(2) 选派专业:以建筑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机械工程、核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为主,管理、法学等其他专业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也可申请。
(3) 留学身份: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4) 留学名额:20人/年
(5) 留学期限、资助期限:3-12个月
(6) 项目资助: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具体资助内容见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附件2)。
(7) 项目要求:在留学期间或留学结束一年以内应到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3个月以上(含)。
2、实习/任职具体要求
(1)入选学生须至少选修1学分的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培训课程,包括学校或教育部开设的跨文化课程、国际组织实习实践指导课程等,一般应于派出留学前完成。
(2)学生应在米兰理工大学完成12个月的联合培养,在留学期间或留学结束一年以内应到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3个月以上(含)。
(3)实习或任职应取得中、外双方导师同意。实习或任职单位应在我国外交部官方网站“国际和地区组织”列表(见附件3)中,且物理地点位于国外。
(4)实习或任职开始前,研究生需取得实习或任职正式录用函,内容应包括国际组织名称、被录用人个人信息,实习或任职身份、起止时间等。若录用函由英文之外的语言书写,需另提供一份录用单位认定的英文翻译件。
(5)实习或任职结束后,需取得国际组织开具的实习或任职鉴定。研究生需将录用函及鉴定报告提交至国内所在学院,由学院认定并备案。
3、申请条件
(1)我校优秀全日制在读硕士生或已被我校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具有到国际组织工作实习或任职的强烈意愿。
(2)已获得米兰理工大学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
(3)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4、申请材料
第一阶段:学校报名选拔
(1)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2)学习计划(外文)
(3)国外导师简历(如有,需提供)
(4)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
(5)外语水平证明(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
(6)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在籍证明
(8)国内导师推荐信(需有导师签字)
(9)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请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
(10)Excel报名表(模板见附件5)
第二阶段:通过校内选拔,国家网上申报后还须提交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具体申请材料说明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56
5、选拔程序
总体程序: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组织专家组评审、研究生院与就创中心复审、校内公示等程序,确认被推荐资格。被推荐学生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审核,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具体时间与工作内容安排如下:
3月20日 |
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
3月24日 |
学院完成遴选,将推荐学生名单报送至项目工作组进行资格复审。申请人可提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注册账号填写个人信息。 |
3月28日前 |
研究生院与就创中心对复审合格的学生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
4月2至10日 |
公示无误的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所在学院提交最终申请材料。 |
4月10-20日 |
学校审核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
6月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
自行下载打印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 |
7月起 |
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
6、咨询电话
项目校内联系人: 研究生院 贺老师 电话:029-88968580 QQ群:421889992
项目CSC联系人: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组 倪老师 电话:010-66093992 邮箱:gjzzhbrc@csc.edu.cn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国际组织后备人才管理办法》
附件2:《2022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附件3:我国外交部官方网站“国际和地区组织”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