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拓展学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开阔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提升人才培养国际竞争力,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研究生院拟实施研究生优秀师生团队国际访学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本计划选派方式为:学院、学部(以下统称“学院”)先行申报立项,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资助项目,获批学院按照相关要求及人选条件选拔及公示出访人员,团队出访。
二、基本要求
1.出访范围:符合当前学校国际处审批要求的国家(或地区)。优先资助出访欧美地区和上合组织成员国的研究生国际交流团队。
2. 出访单位应为国际一流大学、高水平研究机构、国际组织等,且应具有与我校合作的历史延续性,或开发为新合作伙伴的可能性。出访任务旨在扩大我校的国际学术影响力,通过出访交流与出访单位学术专家建立联系,邀请其来校开展讲座、共建研究生课程等,促成合作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吸引国际学生来校攻读学位等。
3. 立项申请及出访人员选拔应基于开放融合、学科交叉的原则,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联合开展。
4. 出访内容包括开展以学术报告为主的学术交流活动、参观实验室、访谈专家学者、了解相关学科前沿、推进后续人才培养及科研合作、文化交流等。
5. 出访计划行程安排合理,一次行程可安排多个国家多家单位。在外停留时间,一个国家不超过5天,两个国家不超过8天,三个国家不超过10天。
6. 每个团队研究生不超过10人,根据研究生数量配带队老师,一般师生比为1:5。团队研究生应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研究生院经费充足的情况下,可资助少量优秀硕士研究生。
三、资助方式及标准
1. 项目实行“研究生院统筹资助,学院、导师配套资助”的多渠道经费保障模式。研究生院承担的资助范围包含:一次性国际往返旅费、境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签证费及必需的境外保险费。
2.单人资助限额依据出访国家(或地区)数量核定:
(1)访问 1 个国家(或地区),资助限额为1万元;
(2)访问 2 个国家(或地区),资助限额为1.2万元;
(3)访问 3 个国家(或地区),资助限额为1.5万
限额之内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超出限额部分在符合国家标准及学校制度前提下,由所在学院、导师资助,或个人自行承担。
3. 经费拨付与报销须符合以下要求
(1)团队完成全部出访任务、提交完整总结材料并完成校内宣传后方可办理经费审核报销;
(2)未按要求完成出访、未提交总结材料、未开展校内经验分享宣传的团队,暂缓经费核销;
(3)报销票据须完整合规,经研究生院完成资助额度审核并签字后,按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办理正式报销手续。
四、工作安排
1. 各学院提交立项申请:9月23日前
各学院确定出访负责人,填写《优秀研究生国际交流计划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学院(部、中心)。
2.学院审核材料后,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版汇总后交至创新港涵英楼5-3050办公室;电子版(盖章版pdf)发至邮箱gs-global@xjtu.edu.cn。
2. 研究生院组织评审并确定资助项目:9月24日-10月10日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3. 获批立项学院选拔出访人员,公示团队出访计划及人员名单:不晚于10月15日前完成。
获批立项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制定出国计划,按照《优秀研究生国际交流计划出访人员选拔要求》(附件2)选拔出访人员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4. 各交流团队按计划完成出访:2026年11月20日前
公示后,各学院应与计划出访单位积极联系,尽快取得邀请信,准备签证材料,按照国际合作部的相关规定办理护照、签证及出国(境)审批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出访。
出访前,出访人员应准备好交流报告,并对出访国家的人文和学术研究状况做充分了解。
5. 回国后开展经验交流会、办理报销手续:2026年11月30日前。
(1)各交流团队需在回国后两周内组织经验交流会,形式不限,并在校内媒体进行宣传(学院部主页或微信公众号等)。
(2)将电子版交流总结(包含团队总结、个人出访体会、出访成果、出访照片等)及校内媒体宣传链接发至研究生院邮箱。
(3)准备好相关发票,至研究生院办理报销审核,并按照财务处有关要求办理报销手续。
如有问题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高俊(创新港涵英楼5-3050办公室)
电 话:029-88968580
邮 箱:gs-global@x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