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研究生:
为创造更多的国际学术交流机会,促进学术研究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资助优秀在读研究生到国(境)外本学科领域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短期研究和访问,现启动2025年度“研究生短期出国(境)访学计划”,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计划
资助时间:3-6个月。
资助内容: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生活费,每人每月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资助总额不超过4万元人民币。鼓励学院、指导教师为学生出国访学提供配套支持经费。
资助形式:受资助访学的研究生,在报销相关经费前须由学院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执行报销手续。考核包括两部分:研究生参加国际化项目回国后做公开报告、提交《研究生短期出国(境)访学总结报告》(附件3)及《研究生短期出国访学国外指导教师评价表》(英文)(附件4)。材料由学院收取,留存三年,研究生院不定期抽查。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全日制非定向在读博士生(不包含毕业年级)
3.申请人应已完成基础课程修读。如申请人为在读博士生,应与导师一起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进入博士论文研究阶段。
4.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符合出国(境)交流的语言要求。
5. 原则上申请院校应为全球知名科研院所、实验室或位列前100名的国际知名高校或排名前50名的学科领域(具体排名以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最新年度排名、QS世界大学最新综合排名为参考);
6. 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学校留学项目资助出国留学及正在(国)境外学习的人员。
7. 对于符合国家基金委申报要求,通过学校遴选并向基金委递交申请书但未获批准的申请人,学院可优先推荐。
三、申请材料
1. 研究生短期出国(境)访学申请表及研修计划(见附件1);
内容包括研究内容,背景介绍,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出国学习预期目标,科研方法,科研工作时间安排,回国后后续工作介绍等。须由双方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确认。
2. 国外院校或国际组织邀请函复印件(由国外院校负责人或国外导师签字确认,并附汉语翻译件);
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的起止时间(时长不超过6个月),导师,受邀人在国外要从事的课题研究,费用情况。
3.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
4. 国外导师的简历(不超过2页,由国外导师本人签字确认),内容应包括导师姓名、专业、所在院校、职务、学术建树,及近5年来的主要论文发表、课题、科研成果、专利和获奖等情况。
5.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 成绩单复印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
四、申请流程与评审办法
1. 2025年6月27日前,申请人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本院(系、所、中心)审核。
2. 2025年7月4日前,学院由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长牵头组成选拔小组,组织有关专家采取材料评审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审并排序。初审通过人员材料(电子版)及学院推荐名单(附件2)发送至邮箱gs-global@xjtu.edu.cn ,由研究生院进行复审。邮件标题格式为《学院名+2025短期访学项目》。
3. 2025年7月10日前,研究生院将根据本年度设置的出国(境)访学名额及学院提交材料进行复审选优,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并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
五、派出有效期
已录取研究生需按学校规定办理各项手续,严格按照外(方)院校邀请函中要求的时间派出,派出资格有效期原则上保留至当年10月31日。凡届时未能派出者,资格将自动取消。
六、注意事项:
1.“研究生赴海外实践基地实习”项目另行通知。
2. 与海外院校联系过程中,务请与对方说明“获取邀请信只是能否最终获得资助的一个必要条件”,以免影响今后的联系。
3. 各单位应保证申请人未同时申请其它派出项目。
4. 如有疑问和建议,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创新港涵英楼3楼5-3050室,高俊,88968580)联系。
附件:1. 研究生短期出国(境)访学申请表及研修计划
2. 学院推荐名单
3. 《研究生短期出国(境)访学总结报告》
4.《研究生短期出国访学国外指导教师评价表》(英文)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