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培养办    发布时间:2023-05-06    阅读人数: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西交教〔2017〕69号)及《西安交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补充规定》(西交本〔2021〕4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价工作。

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由学生评价、督导评价及同行评价三个部分组成。各部分评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评价

学生评价采取网上评价方式。评价指标分为学校指标、学院指标和教师指标三个层次。

学校指标由研究生院负责维护,学院指标由学院负责制定、系统录入和更新维护;教师指标由主讲教师(多个班级的课程由课程负责人)负责制定、系统录入和更新维护。

学院指标和教师指标采取自愿制定的原则,可各设置一个开放性问题。学校鼓励学院和教师利用研究生评教系统了解研究生对课程的反馈意见,帮助教师改进授课方式方法,提升教学效果。

1.学院指标及教师指标制定与更新 (时间:5月8日-5月10日)

学院教学秘书和课程主讲教师请于5月10日前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ID及密码登录研究生综合评教系统(网址:http://gste.xjtu.edu.cn),录入学院/教师指标中文及英文译文(英文译文用于留学生评教)。

学院指标维护界面如下图。

教师指标维护界面如下图。

具体操作说明登录后见左侧导航页。

2.学生网上评价(时间:2023年5月15日-2023年10月8日)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对所修课程进行网上评价,评价提交成功后方能查看该门课程成绩。未在评教时间内对课程进行评价的研究生,可在评教工作结束两个月后查看该门课程成绩。

3.学生评价结果查看

每轮学生评教结束,评价结果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发布。

学院主管研究生教学院长、研究生教学秘书可登录研究生综合评教系统查看学院开设课程的学生评价结果。

课程负责人可登录研究生综合评教系统查看学生对负责课程每位授课教师的评价结果;授课教师可查看学生对授课教师本人的评价结果。

二、督导评价及同行评价

督导评价和同行评价为常态性工作,评价开始和截止时间与课程开始和截止时间相同。督导评价由研究生院组织校级督导实施;同行评价由各学院(部、中心)组织院级督导实施,同行评价要求覆盖学院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

1.督导及同行专家系统授权

校级督导专家由研究生院进行系统授权。

学院同行专家由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在研究生综合评价系统里添加操作权限,添加后同行专家方可登录系统评教。

2.线上课程的督导

校级督导专家及学院同行专家可登录思源学习空间(网址:http://ispace.xjtu.edu.cn),在课程公告栏查看本门课程直播平台登录方式及口令。

3.督导评价及同行评价

督导专家登录研究生综合评教系统(网址:http://gste.xjtu.edu.cn)录入和提交评价结果,操作方法见附件1;同行专家登录研究生综合评教系统(网址:http://gste.xjtu.edu.cn)录入和提交评价结果,操作方法见附件2。

4.督导评价及同行评价意见反馈

督导及同行专家在研究生综合评教系统提交评价表后,被评价教师及开课学院研究生教学主管院长可登录该系统查看督导及同行评价并进行线上意见反馈,反馈意见提交后,督导及同行专家可在该系统中查看学院及教师对本人所提意见的反馈。教师及学院线上意见反馈要求在自督导及同行专家意见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学院主管院领导因出国等原因不能登录研究生评教系统,可在系统中授权教学秘书代为进行学院反馈操作。学院主管研究生教学院长网上操作方法见附件3,教师网上操作方法见附件4。

三、评价结果的使用

学生评价、督导评价及同行评价共同形成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该综合评价结果每学年统计一次,作为研究生教学绩效考核依据之一。对于综合评价结果排名后1%的课程,学院需通过师生座谈、督导复查等多种形式开展院级复核,提交复核情况及改进意见,报研究生院审定。不合格课程和学生评价后1%课程参照《西安交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补充规定》(西交本〔2021〕4号)进行处理。

学生评价中只将学校指标的评价结果计入综合评价结果,学院和教师指标的评价仅为教师改进教学、学院了解开设课程质量提供收集信息的途径,不计入综合评价结果。

四、工作组织及注意事项

1.请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安排相关工作,制定并录入学院指标。各学院通知到每一位2023年春季学期开课的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积极参与教师层次指标制定工作。

2.为保证评教结果更贴近实际,请学院和授课教师动员学生务必在评教期内进行评教

3.请学院及授课教师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在研究生综合评价系统中对督导及同行专家评教意见进行反馈,反馈内容应包含:核实情况,需要整改的还应反馈整改措施、通过整改后拟达到的效果等。

4.学校将在评教期内定期统计公布各学院课程被评率、有效评教率和评教反馈率;评教工作结束后,最终被评率、有效评教率和评教反馈率将(按学院)进行全校排名,并纳入研究生培养奖励性绩效考核及分配工作统筹考虑。

5.学生、校级督导专家、学院同行专家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评教:

(1)录入网址http://gste.xjtu.edu.cn登录研究生综合评教系统;

(2)在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下方点击“评教系统”快速导航完成登录;

(3)移动交大手机端APP中的评教功能暂时无法使用,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6.师生如需在校外登录研究生综合评教系统,请登录学校webvpn平台后访问研究生评教系统。

   Webvpn平台地址:https://webvpn.xjtu.edu.cn/

评教工作及线上督导咨询:研究生院 陈丹阳 88963852

评教系统咨询:网信中心 夏文芳 82668827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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