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教材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要素。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各教学单位每学期须对本单位开设课程选用的教材进行严格审核备案的要求,现开展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材选用审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学院(部、中心)分党委对学院教材工作总体负责。此次教材选用审查工作,应在充分总结吸纳往期教材审查经验的基础上,在学院(部、中心)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指导下有组织地开展,根据“凡选必审”的原则,严格执行学校《管理办法》和院级教材管理办法。
教材选用审查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各学院(部、中心)教材选用审查应明确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原则上谁选用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二、审查要求
1.审核选用教材内容的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支撑性、前沿性、规范性,关注教材的插图、案例引用的适宜性,思政融入的有机性。重点审查境外引进、外国语言文学类和哲学社科类教材,确保教材符合选用要求,不存在意识形态等问题。(参考《管理办法》第五条)
2.全面落实教材选用更新机制,应尽可能选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对标教材选用基本要求,确保教材选用质量。(参考《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重点关注第一至四项要求)
3.实行马工程教材目录清单实时更新和必须使用制度。
4.往年讲义审查是教材审查的薄弱环节,请学院(部、中心)对本院讲义进行认真排查。
三、审查流程
1.教师核对
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部、中心)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课程目录维护信息,提供《选用教材审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请授课教师对选用教材信息进行修改与核对。
对于不开课课程在备注栏标注“本学期不开课”,教材不列入此次审查范围;对于未在汇总表中的新开课,请补充课程与教材信息,同步更新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教材信息与《汇总表》一致,并进行教材审查。
授课教师应及时关注教材版次更新,确保教材为最新版本(含修订版本)。
注:区分教材和教学参考书。若课程无指定教材,汇总表中教材名称填写“无”、“自编讲义”、“PPT”或其他实际情况。
2.学院审核
学院(部、中心)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组织教材审查会议,根据审查要求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对备选教材进行审查,其间判定所选教材不当的,应及时反馈开课教师进行整改,在《汇总表》“审核意见”栏中给出审核结论。核查报送信息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教材信息一致。审查结果经分党委书记审核确认后,学院(部、中心)于2022年12月27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汇总表》(附件2)、选用教材审核结果报告(附件3)。
若教材已有之前学期专家审核签字记录,则仅需在《选用教材审查情况汇总表》“专家意见”处填写对应审核结果,“备注”栏写明“审核时间(精确到月)和审核专家”,不必重复组织专家审核。新修订版本的教材需重新审核。
注:如未按时完成教材选用工作,将影响正常开课工作。
3.学校抽查
学校在学院教材选用审查工作的基础上,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1)教材管理信息系统与《汇总表》(附件2)信息一致性、填报教材信息的准确性核对。
(2)教材是否选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3)教材内容审查。
对于校级抽查发现的问题,将启动追责机制。对选用个人,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西交教〔2020〕34 号)教学类第15条教学事故进行处理,对选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4.学校公示
(1)研究生院将教材选用结果面向全校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将教材选用结果报学校教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备案。
(联系人:王希双 88968580邮箱:wangxs@xjtu.edu.cn)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办法》
2.《选用教材审查情况汇总表》(分发)
3.《选用教材审核结果报告》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