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培养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
西交研〔2017〕174 号
有关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推进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育人改革的实施,经研究决定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培养质量评估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估背景与目的
1、对标国家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进行自诊断;
2、针对国家、学校以及社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要求,对我校已开展的联合培养协同育人研究生情况进行摸底检查和总结;
3、为后续研究生协同培养育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经验和借鉴。
二、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在苏州、青岛等外地开展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协同育人工作的学院(部),评估范围为2017届毕业以及目前在读的各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评估对象请见附件1),未列入名单的学院也可以自愿参加评估。
三、评估程序和方法
采用学院、师生自评、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学院自评与材料报送、问卷调查、现场检查与座谈、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议与诊断等五个环节,全部工作将在2017年12月底之前完成。
1.学院自评
学院对评估范围内历届研究生培养情况客观地进行自我评价,并撰写完成《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培养质量评估自评报告》(报告提纲见附件2),经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于2017年11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
准备2017届毕业生培养环节整套教学档案,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报告、专业实践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等资料,整理留存学院备查。
2.问卷调查
学校针对研究生培养环节,分别设计研究生和指导教师调查问卷(附件3),由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填写。
3.现场检查
学校组织专家赴协同培养基地现场检查,与校内外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座谈。
4.学位论文抽检
学校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已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根据专业学位硕士论文要求,送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5.专家评议
学校组织专家论证会,对学院自评报告和报送材料进行评审,对研究生培养质量进行评议和诊断。
四、评估结果处理与报告
学校通过对评估结果及关键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向有关学院(部)提供分析和整改报告,促进学校专业学位内涵建设,不断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
各有关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自我评估,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俊峰 程洁 联系电话:82665737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教学主楼E座13层1310办公室
电子材料发送邮箱:zyxw@mail.xjtu.edu.cn
附件1: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培养质量评估对象学院(部)
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培养质量评估学院自评报告
附件3: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培养质量评估调查问卷(分研究生、导师两类)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