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级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
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西交研﹝2018﹞32号
各学院: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实施意见》(西交研﹝2016﹞35号)文件精神,研究生院决定对2016级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附件1)进行中期检查工作,请通知交叉培养项目主导师会同合作学院副导师,依据项目进度安排、预期目标,认真总结项目进展情况,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中期进展报告》(附件2),经主导师负责学院签章后于2018年3月20日之前将中期进展报告(一式一份)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文件同时提交信箱:zyxw@mail.xjtu.edu.cn。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博士生姓名+主导师”。
研究生院将采用专家评审或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项目中期检查,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暂停或终止主、副导师招收交叉培养博士生的资格。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张俊峰
联系电话:82665737
电子信箱:zyxw@mail.xjtu.edu.cn
办公地址:教学主楼1310室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2016级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名单
附件2: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中期进展报告
研究生院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