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关于规范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成绩录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培养办    发布时间:2025-12-18    阅读人数:

 

各学院、各课程负责人: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教学活动即将结束。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和教学秩序的规范性,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及成绩管理办法》(西交研〔2023〕34号)相关规定,现就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成绩录入相关工作强调以下事项:

一、严格执行课程考核规定

1.课程最终考核环节不得占用计划内授课学时。请各课程负责人严格依照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安排,合理组织期末考核。

2.课程考核方式须严格按照已公布的教学大纲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二、严肃规范考试组织管理

1.课程负责人须根据提前告知的取得考试资格的条件,严格审核学生考试资格未选课或累计缺课达总学时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2.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考试组织工作,根据考试规模和考场需求,选派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教师或管理人员担任监考。考前须组织开展监考培训,明确监考职责、操作规范及应急处置流程,切实保障考试过程公平、公正、有序。

3.课程不及格或零分须申请重修。学生因病无法参考,可凭二甲及以上医院证明考前申请缓考,审批后参加次年考试。因事原则上不得缓考,未参加考试按旷考处理,须重修

三、按时准确完成成绩录入

1.课程考核结束后两周内,主讲教师须在“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学生成绩录入”模块中准确录入学生考核成绩。请各课程负责人切实履行责任,确保成绩录入工作及时、规范、可追溯。

2.成绩均按百分制评定,过程成绩占比原则上不超过30%所有课程成绩均须如实记入成绩单,不得删减。

四、加强考核材料归档管理

考核结束后,课程负责人所在学院须妥善保管试卷、答卷、评分标准、成绩单、试卷分析表等教学记录。学位课纸质试卷保存4年,选修课保存3年,电子材料永久保存

请各学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课程负责人落实上述要求,共同维护良好的教风、学风和考风。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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