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研〔2024〕191号
各学院(部、中心)、研究生教改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教学改革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研究生院组织了2024年研究生教学改革专项验收。经形式审查、负责人现场汇报、专家组综合评议、研究生院审定、公示等程序,确定一年期项目结项验收中15项“优秀”、52项“合格”、2项“终止”、12项“延期验收”,二年期项目中期验收2项均为“合格”。
已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单位应认真做好总结,及时应用成果,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
延期验收项目的负责人需按照立项时签定的项目任务书,加快建设进度,完善项目内容,取得预期成果。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加强督促,指导参与明年的教改项目结题。
附件:2024年研究生教学改革专项验收结果
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