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优秀研究生助教”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zhiling_de    发布时间:2024-03-13    阅读人数: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实施细则》(西交研〔2017〕88号),现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优秀研究生助教”评选工作的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担任研究生课程助教工作的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优秀研究生助教”应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品学兼优,学风端正;

4.至少完成一个标准助教岗位工作任务。

在岗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评为优秀助教:

1.受到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岗位考核不合格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与老师和同学发生冲突的,或者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评审安排

1.学生申请。助教本人填写《“优秀研究生助教”申请表》(附件1),由主讲教师填写评价意见后并签字后,提交至设岗学院教学秘书处。

2.学院评审。根据全校研究生助教聘任情况,设岗学院组织专家评选出35人(见附件2),其中“学院评选指标”16人,“学院推荐指标”19人。学院将评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后,填写《“优秀研究生助教”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研究生院。

3.学校评审。学校从学院推荐的候选人中评审出4人,与学院评选出的16人形成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助教”最终名单,共20人,面向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

4.表彰奖励。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为“优秀研究生助教”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励1000元。

四、上报要求

请研究生教学单位于2024年3月21日前将《“优秀研究生助教”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3)和《“优秀研究生助教”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word版、扫描版)发送至邮箱:zhiling_deng@xjtu.edu.cn,联系人:邓志玲,电话:82666415。


附件:

1. 《“优秀研究生助教”申请表》

2. 《“优秀研究生助教”名额分配表》

3. 《“优秀研究生助教”评选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13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 站点建设与维护: 网络信息中心 陕ICP备06008037号

  •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

  • 西安交通大学研招办(微信)

  •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