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16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依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推动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培养,构建高校与企业合作、国内与国际合作的开放式培养体系,结合行业前沿技术和发展趋势,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能力强的工程博士。
二、培养目标
培养造就工程领域内工程技术创新的引领者和组织者,使其能够综合运用科学研究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践中的复杂问题,成为高层次技术与管理的复合型领军人才。
三、招生对象
在“先进制造”或“电子与信息”领域、具有丰富工程技术实践经验并取得一定成就的工程技术人才,且已具备以下条件:
①主持或参与“先进制造”、“电子与信息”领域国家重大专项研究与开发的优秀高层次工程技术人员;
②一般应已获硕士学位,并具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程技术实践经验,在同行业领域内具有良好声望、取得较高成就;
③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英语基础。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审核”方式的申请审核制。申请者须由所在企业作为单位推荐,同时有两位以上本行业或者本领域权威专家的个人推荐;学校重点考察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创新思维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招生过程分为初审、复审及录取三个阶段。
(1)初审
申请者按照2016年《西安交通大学博士招生简章》(http://yz.xjtu.edu.cn/info/1011/2240.htm)办理网上报名和缴费手续,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8日,2016年1月15日前将下述材料寄送至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工程博士培养中心,由工程博士培养中心组织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
•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双面打印,须经本人签字)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情况表
•两份专家推荐书
•一份单位推荐书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成绩单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或考生毕业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有效)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军人还须提交军人证复印件)
•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2)复审
初审合格者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后进入复审阶段(四月中下旬):
招生考核小组专家对申请者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者继续参加综合考评。综合考评采取现场答辩方式。申请者须向考评小组专家作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答辩报告,对个人研究经历、研究计划与设想做详细陈述,回答考评小组专家的提问。考评专家重点考核其交流表达能力、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知识及潜在发展能力和外语水平,分析其专业基础水平和项目管理能力,并结合单位推荐信、专家推荐信、申请书、专业领域背景和承担的重大专项等给予综合评价和独立打分。
(3)录取
学校工程博士培养指导委员会根据国家发展需求、行业及企业发展需求、以及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复审评价成绩等因素确定是否录取。
五、培养方案简介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年限为3-6年。攻读学位期间完成不少于10个学分的课程学习,在学校本部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个月。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个性化方案、导师组指导、校企联合、国内外联合等模式进行培养。
工程博士的课程体系由专业基础、前沿技术、人文社科、组织管理、通识经济管理等内容构成。培养环节包括课程学习、国际交流、讲座环节等。工程博士生在入学完成课程学习后的第四学期末,需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主要包括工程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对所在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的把握程度、所研究课题进展情况、中英文语言表达交流能力测试等内容。中期考核未通过者,可在一年内再申请一次中期考核,再次未通过者,将按博士肄业结束学业。在第六学期末仍未完成课程学习者将按自动退学结束学业。
六、学位授予条件
工程博士生修满课程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和其他培养环节并符合“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工程博士学位申请的补充规定”(详见附件)后可获得工程博士学位。学位论文类型,可以是完整的课题研究论文,也可以是以大型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及其论证报告或以大型工程项目的设计为背景的技术报告,也可以是系列研究项目的研究报告。无论哪种形式论文,必须体现以下内容:(1)反映工程博士本人在工程实践项目中的实际贡献及创造性成果;(2)反映工程博士本人已掌握了本领域宽广的基础理论及深入的专业技术知识;(3)反映工程博士本人具有本领域核心技术发展跟踪及创新研究能力和国际竞争力;(4)能反映工程博士本人具有独立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
七、招生联系人
工程博士培养中心 |
张老师 |
029-82663852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杨老师 |
029-82668097 |
电气工程学院 |
郝老师 |
029-82664000 |
机械工程学院 |
孙老师 |
029-82665204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高老师 |
029-82668701 |
管理学院 |
孙老师 |
029-82668084 |
附件:
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工程博士学位申请的补充规定
(试行)
工程博士是依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结合行业前沿技术和发展趋势,培养造就应用型、复合型、创新能力强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并使其成为工程技术创新的引领者和组织者,成为高层次技术与管理的复合型领军人才。工程博士学位申请参照《西安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若干规定》(西交研【2013】23号),为了体现工程博士的培养目标和论文的创新性,在博士学位论文社会评价方面,特制订本规定。
工程博士申请博士学位除了按照规定提交博士论文外,还需具备以下社会评价条件之一:
1) 至少有1篇与博士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在国际知名学术刊物上发表,或有1篇学术论文在一级学会会刊发表并被EI收录(西安交通大学为第一署名)。
2) 在学期间,获得与博士论文密切相关的科研成果、发明专利或行业标准,且符合以下要求:至少获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国家级奖获奖人、省部级奖前5名),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前2名),或主要参与起草并被颁布的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前3名)。(西安交通大学为第一署名,或者工程博士委培单位为第一单位,西安交通大学为第二单位。)
3) 博士论文相关研究成果如不宜公开发表,由博士生本人申请,经导师同意,所在学院组织专家组审核,专家组由至少3位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人员(导师除外)组成。工程博士生可提供其作为主要撰写人撰写的重大专项(含子项)结题报告并被验收评价为“优秀”的、国防GF报告等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好工程应用的资料作为佐证材料。专家组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作为社会评价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送审的依据之一。
除了上述社会评价条件外,工程博士学位申请其他规定仍然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若干规定》(西交研【2013】23号)执行。
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